区20**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环保部等九部委、x省环保厅x年环保专项行动大会精神和x市x年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结合x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密围绕“保民生、保稳定、促发展”的总体要求,以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进一步加大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企业(以下简称“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遏制重金属污染事件频发势头,继续加大对污染减排重点行业的监管力度,为推进发展方式转变、经济结构调整和“十一五”污染减排目标实现提供环境执法保障。
二、工作重点及要求
(一)集中整治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违法问题
1.在x年专项检查的基础上,结合污染源普查成果,全面排查涉及铅、镉、汞、铬和类金属砷的污染源。重点查清含铅蓄电池(包括加工、回收)、电镀等重金属排放企业。
2.彻底取缔关停国家明令淘汰的小电镀、小制革、小冶炼等落后工艺装备和生产能力。认真梳理有关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污染问题投诉、举报、信访案件。对无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企业,一律取缔。严格禁止含有重金属的工业废物混入生活垃圾处理设施。
3.进一步规范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管理。督促重金属排放企业建立特征污染物产生、排放台账和日常监测制度,定期报告监测结果,并向社会公布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和环境管理情况。督促企业规范原料、产品、废弃物堆放场和排放口,建立和完善重金属污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二)巩固污染减排成效,进一步加大对污染减排重点行业的监管力度
1.区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应结合本辖区污染减排重点工作,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节约能源、清洁生产、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切实加强监督检查,依法淘汰落后产能,巩固污染减排成效。重点加强对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日常监督检查。加强排入污水处理厂的工业企业废水排放监管,防止超标废水排入污水处理厂。
2.对x年环保专项行动集中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开展“回头看”。重点检查淘汰落后产能、设备的取缔关闭情况,超标、超总量污染企业限期治理完成情况,未批先建建设项目停止建设、停止生产情况,防止污染反弹。
(三)着力打击造纸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
1.对现有造纸企业执行环评及批复、环保“三同时”情况进行集中整治。对未经环保审批违法开工建设、批建不符、批大建小、未经环保“三同时”验收违法违规投入生产、长期以试生产名义进行生产的,一律停止建设和生产,依法给予高限处罚,并完善环保等相关手续;对达不到产能要求的,要限期整改;对不符合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条件,而通过验收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2.对现有造纸生产企业达标排放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不具备稳定达标能力的造纸企业要依法限期治理;对1万吨以下废纸造纸企业不能稳定达标排放予以关闭;对国家明令禁止淘汰的工艺和设备,要立即彻底拆除。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上旬)
结合实际情况,确定整治重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面部署我区环保专项行动工作。
(二)摸底和集中整治阶段(5月至10月)
对重金属排放企业、污染减排重点行业、造纸企业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进行集中整治,严肃查处一批典型违法案件。要在5月底前全部排查一遍;重金属排放及造纸企业整治情况于6月10日前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项行动阶段性报告分别于6月12日和9月12日前报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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