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d文档】 集团有限公司员工内部退养管理办法

2021-01-30  |   格式:DOC  |   分类: 写作技巧 > 其他
摘要:  一、实施原则  (一)要坚持依法合规的原则。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法规执行,充分保障员工及企业的切身利益。  (二)要坚持员工自愿申请的原则。通过制定较为优惠的“内部退养”政策,引导年龄较大的员工自愿退出工作岗位。  (三)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员工, ...(全文共:5815字)

  一、实施原则

  (一)要坚持依法合规的原则。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法规执行,充分保障员工及企业的切身利益。

  (二)要坚持员工自愿申请的原则。通过制定较为优惠的“内部退养”政策,引导年龄较大的员工自愿退出工作岗位。

  (三)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员工,在审批之前要予以公示,接收广大员工的监督。

  二、退养条件

  员工与集团公司或股份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正常,经本人自愿申请,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实行内退:

  1、员工为管理岗位,且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内,即男年满55周岁(含),女年满50周岁(含),经本人自愿申请,单位同意;

  2、具有县级以上专科医院出具的精神(癫痫)病病史3年以上者;

  3、因病或非因工致残,被市级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者。

  三、劳动关系及内退待遇

  (一)劳动关系

  员工办理内退后,与公司保留劳动关系,不解除劳动合同,不执行现有离岗政策。内退人员达到退休年龄时,办理退休手续。

  (二)内退待遇

  内退人员不再执行集团公司现有薪酬制度,内退人员由公司单位发放生活费,标准为:

  1、符合退养条件第1条的员工,执行集团公司预岗工资年功工资。

  2、符合退养条件第2、3条的员工,执行(集团公司预岗工资年功工资)×80%。

  企业和内退员工仍按集团公司相关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和企业年金。缴费基数按申请退养当年的缴费基数为准,不再变更。

  (三)内退人员在内退期间,企业工龄连续计算。

  (四)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单位为其办理退休手续,执行国家相关退休待遇。

  四、审批流程

  (一)由员工本人自愿提出书面申请,所在科队填写《潞安集团员工内部退养审批表》(附件1),由科队负责人签字同意后交由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审核,符合退养条件的,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由单位人力资源部门上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批。

  (二)内退年龄以个人人事档案中最早的招工表、入学登记表、军人应征入伍登记表中填写的出生年月核定。特殊情况下以社保机构核定的年龄为准。

  (三)内退人员于每月25--30号集中办理审批手续。

  (四)经批准的内退人员,由员工本人与集团公司签订《潞安集团员工内部退养协议书》(附件2),单位和员工各留存一份,员工人事档案中留存一份。

  五、内退的管理

  (一)内退员工经集团公司审批同意后,基层单位内退人员由基层单位人力资源部统一管理,公司机关处室内退人员统一转至集团人力资源部管理。

  (二)内退员工自内退批准之日起,10日内将工资关系及党、团、工会组织关系接转到内退管理部门。

  (三)内退员工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时,分别由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办理有关退休手续。

  (四)下列情形之一,终止或解除内退人员的内退协议,同时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自然死亡;出境定居;自谋职业且签订劳动合同;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七、本办法解释权归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  

  进一步推动公司劳动用工、人事制度的改革,解决部分年龄大、身体病残员工的退出通道,维护内部退养员工的切身利益,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内部退养、病退的条件  

  1、内部退养: 

  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 

  2、内部病退: 

  1)、本企业连续工龄五年以上,因病或非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不能从事岗位工作的; 

  2)、经市级以上医院确诊患癌症、精神病(精神分-裂症)的;

  3、因工负伤,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1-6级伤残的,按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执行。 

  二、内部退养员工的审批程序: 

  1、要求办理内部退养的员工,本人书面申请,所在分厂(部室)签字同意,人力资源部初审后,分管领导审核,上报公司经理办公会审定,总经理批准,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内部退养手续;   

  2、要求办理内部病退的员工,本人书面申请,所在单位公示无异议后,分厂(部室)签字同意,并出具相关病情材料,经公司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符合条件后,人力资源部初审,分管领导审核,

  上报公司经理办公会审定,总经理批准,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内部病退手续; 

  3、内部退养、病退员工中,凡符合国家法定特殊工种退休年龄和工种条件的,报劳动部门按特殊工种办理正式退休手续;  

  4、未达到调研员年龄条件的副科级以上(含副科级)管-理-员工,申请内部退养的程序为:本人书面申请、所在分厂(部室)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分管领导审核、由党委组织部提交党委会研究审批同意后,组织部办理内部退养手续。 

  三、内部退养、病退员工的待遇 

  1、男员工连续工龄35年(含35年)以上、女员工连续工龄30年以上,退养费按现岗位工资的95%计发;男员工连续工龄30年不满35年、女员工连续工龄25年不满30年,退养费按现岗位工资的90%计发;男员工连续工龄25年不满30年、女员工连续工龄20年不满25年,退养费按现岗位工资的85%计发;男员工连续工龄不满25年,女员工连续工龄不满20年,退养费按现岗位工资的75%计发,按上述条件计算后达不到940元的,补发至940元。原年功工资照常支付。 

  2、病退员工按岗位工资十档(940元)加本人年功工资标准执行; 

  3、内部退养、病退员工不参与公司增资,不参与绩效工资分配,不享受生产性劳动保护用品,但可与在职员工一样享受以下待遇:   

  1)、公司按规定为其缴纳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员工按规定缴纳个人部分;    

  2)、连续计算工龄; 

  4、内部退养、病退的员工,人事关系转入人力资源部人才交流中心,副科及其以上管-理-员工内部退养,人事关系转入党委组织部;  

  5、内部退养、病退的员工,若在外单位从事其他工作,发生劳动争议或纠纷、人身伤害等其它情况责任自负,淮化集团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四、内部退养、病退员工,均不得重返本企业从事任何工作。达到退休年龄时,按照国家规定办理退休手续,退休费用以社会保障部门核定数为准。 

  五、公司独立核算或工资自付单位可参照本规定执行,费用自理,员工自管。 

  六、本规定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XXX有限公司系统内干部职工内部退养的管理工作,深化公司内部用工管理制度改革,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按照省政府、集团公司的文件精神,结合XXX有限公司的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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