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
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及教育的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幼儿园名称:蒲城县上王镇中心幼儿园
第三条 幼儿园性质:公办幼儿园。
第四条 办学宗旨: 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国家的教
育方针政策,遵守道德风尚。
办学目的: 幼儿成长的乐园;教师成才的学园;家长
信任的家园。
培养目标: 2 岁至 5 岁的适龄儿童
第五条 举办者:公办
第六条 本幼儿园自觉接受上级审批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督促管
理。
第七条 幼儿园园址:上王镇上王街道
第二章 办学范围
第八条 办学层次及形式:学前教育,全日制
第九条 专业设置及学制: 幼儿学前教育三年制 (包括托、小班、
中班、大班三个年龄段的 2-5 岁的健康幼儿。)
第十条 招生对象:上王附近适龄儿童;
第十一条 办学规模:现开设大中小托 7 个教学班。
第三章 组织管理
第十二条 本单位实行园长负责制。
第十三条:幼儿园办园指导思想:坚持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贯彻《幼
儿园工作规程》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 )》精神,本着 “一切
为了孩子,为了孩子的一切 ”的宗旨,争创一流的环境、一流的教学、
一流的服务,把幼儿园办成老师尽心、孩子开心、家长放心的儿童乐
园,争取在 20**年跻身于同类示范幼儿园先进行列。
幼儿园办园目标是:培养快乐、健康、关心、好学、自信的孩子
第十四条:幼儿园园风:让读书成为习惯 使学习变成快乐
幼儿园教风:爱心、专心、耐心、细心
幼儿园学风:积极、主动、快乐、健康
办园宗旨:让孩子欢心、让家长放心、让社会满意
第十五条:幼儿园向本学区招生,招生时间、新生入园时间均按
县教育局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幼儿园的管理
第十七条:幼儿园由教育局领导 .
第十八条:园长
幼儿园园长的权利和义务:
(一) 在统一规定的目标指导下,决定幼儿园具体教育目标、
规划幼儿园的发展安排幼儿园教育教学、卫生保健和总务行政工作。
(二) 负责建立并组织执行各种规章制度,负责聘任、调配工
作人员,指导、检查和评估教师及其他工作人员的成绩并给予奖惩。
(三) 在规定的范围内支配幼儿园财政费用,使用财产设备。
第十九条: 副园长是园长领导教育工作的主要助手, 具体负责组
织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并对教师进行指导、评议和考核;
第二十条:幼儿园实行分级管理,分工负责,严格按有关法规及
章程制度对教职工进行考核、奖惩、评议。
第二十一条:工作计划和园长布置的工作通过副园长具体落实。
第五章 幼儿园的监督
第二十二条: 接受各界对幼儿园的工作实施监督, 切实保证幼儿
园的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和党的政策的贯彻落实。
第二十三条:定期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幼儿园重大事项,
并对园工作提出建议、意见,对园工作实行园务公开制。
第二十四条:集中群众意见、建议,对幼儿园实行监督和协调。
第二十五条:幼儿园接受上级教育行政、督导部门的督导评估;
接受审计、物价、税务、公安、消防、卫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十六条:幼儿园加强与社区的联系,提高办学质量。
第六章 教育教学管理
第二十七条: 按照《幼儿园工作规程》、《学前教育纲要》 的要求,
树立正确的教育思想、教育观念,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的规律。
第二十八条:幼儿园以素质教育为核心,以全语言教育为主线,
确立园全语言教育的目标是: 以幼儿语言能力发展为手段, 促进幼儿
的创造性为核心目标的能力素质和人格素质的健康发展。
第二十九条: 幼儿园的教育工作, 根据幼儿自身发展需要和社会
的需要,培养幼儿适应社会、适应学习、适应生活、学会做人。
第三十条: 幼儿园课程设置和课时安排, 按市、县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幼儿园制定教学管理制度和教学评价、考核制度。
第三十二条:加强教育教学研究,提高教科研的质量。
第三十三条:加强幼儿园教育与家庭教育的沟通。
第三十四条:幼儿园推广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第三十五条:幼儿园与小学紧密联系, 注意两个阶段的相互衔接。
第七章 人事管理
第三十六条: 幼儿园人员配置是在上级分配的基础上聘用教职员
工。
第三十七条:专技人员实行评聘分开,享有相应待遇。
第三十八条:在编人员违法、拘留、劳动教养的予以除名。
第三十九条: 幼儿园实行绩效分配方案相结合的分配制度, 奖金
分配依据考核情况实行上下浮动制度。
第四十条:幼儿园重视教职员工的继续教育,支持、督促其参加
高一层次的学历培训, 完成市、区规定的进修任务, 并积极创造条件,
为他们提供外出学习、进修的机会。
第四十一条:幼儿园建立相应的考核、奖惩制度,奖优罚劣。
第八章 总务管理
第四十二条:幼儿园由上级财务统一管理, 建立经费编制的预算、
执行、结算、反馈制度。
第四十三条: 幼儿园收费项目按物价局规定, 根据收费许可证所
列收费项目,并建立收费项目审批制度。
第四十四条: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和财务纪律,做好设备购置、验
收、编号、入账工作。
第四十五条: 认真制定和执行校园建设整体发展规划, 加强园舍
管理,创设园容美化、园舍绿化、环境净化的良好教育环境。
第九章 教师管理
第四十六条: 幼儿园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 必须
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和取得应当具备的相应学历。
第四十七条:幼儿园教师享有假期的带薪休假权利。
第四十八条:幼儿园教师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 结合本班幼儿特点和个人差异,设计教育教学计划。
(二) 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遵守规章制度,
执行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三) 关心爱护每一个儿童,促进儿童德、智、体等全面发展。
第八章 幼儿管理
第四十九条:幼儿园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来成年人保护法》
规定的幼儿园保护责任。
幼儿园关心爱护幼儿的身心健康, 为幼儿提
供安全卫生的活动场所和必要的卫生保健条件。
第五十条:幼儿享有有关法律、法则规定的受教育的权力。
第五十一条: 幼儿园应认真制定和执行幼儿园作息制度、 保教工
作制度、卫生保健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
第五十二条: 幼儿园根据幼儿年龄特点, 研究、调配和改善膳食、
提高饮食、饮水质量。
第五十三条:对幼儿体、智、德、美定期观察评估,以有利于促
进幼儿在原有基础上的提高。
第五十四条: 幼儿园建立帮困制度, 对特困儿童进行多种形式的资助关爱。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五十五条: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上王镇中心幼儿园
2013 年元月
上王镇中心幼儿园
章 程
2013 年 1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现代教育发展的需要,深化教育改革,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等法律法规和_______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园全称为____________。是一所公办全日制(或寄宿制)幼儿园,隶属于____________。本园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经____________批准设立,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办学机构。
本园实行园长负责制。园长是本园的法定代表人。
第三条 办园理念与办园目标:
第四条 本园的培养目标是:促进幼儿身体正常发育和机能的协调发展,增强体质二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卫生习惯和参加体育活动的兴趣。发展幼儿智力,培养正确运用感官和运用语言交往的基本能力,增进对环境的认识,培养有益的兴趣和求知欲望,培养初步的动手能力。萌发幼儿爱家乡、爱祖国、爱集体、爱劳动、爱科学的情感,培养诚实、自信、好问、友爱、勇敢、爱护公物、克服困难、讲礼貌、守纪律等良好的品德行为和习惯,以及活泼开朗的性格。培养幼儿初步的感受美和表现美的情趣和能力。
第五条 办园特色:
第二章 幼儿园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 幼儿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章程依法治园,自主管理;
(二)组织实施幼儿一日活动;
(三)依据幼儿园规程和的有关规定招收幼儿;
(四)依据相关法规和政策自主聘任教职工,实施奖励或处分;
(五)妥善管理、使用本园的设施和经费;
(六)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的非法干涉;
(七)依法维护幼儿园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八)依法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 幼儿园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
(三)维护幼儿、教师以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以适当的方式,为家长了解幼儿在园及其他情况提供便利;
(五)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
(六)依法接受幼儿家长、社会、政府综合部门及教育主管部门监督;
(七)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幼儿园实行园长负责制,园长是幼儿园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幼儿园行政工作。园长由____________任命(或聘任)。
第九条 有条件的幼儿园按照规定建立中国共产党支部,幼儿园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政治核心作用。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后备干部的考察、培养,加强教工队伍的建设和师德教育,保证、监督幼儿园行政工作的正常运行。
第十条 幼儿园园长负责幼儿园的全面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
(二)领导教育、卫生保健、安全保卫工作;
(三)组织制订并实施幼儿园的发展规划;
(四)负责建立并执行各种规章制度;
(五)负责聘任、调配工作人员。指导、检查和评估教师以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工作,并给予奖惩;
(六)负责工作人员的思想工作,组织文化、业务学习,并为他们的政治和文化、业务进修创造必要的条件,关心和逐步改善工作人员的生活、工作条件,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七)组织管理园舍、设备和经费;
(八)组八织和指导家长工作;
(九)负责与社区联系和合作。
第十一条 幼儿园在园长领导下建立园务委员会,下设年级组、教研组、后勤组等职能部门,分别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能。
第十二条 幼儿园建立教育工会。作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参与幼儿园重大问题的决策,实施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建立女工工作小组;建立退休教职工管理委员会,保障退休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为幼儿园的发展提供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以上各机构组成幼儿园管理网络,各司其职,又分工合作,互相配合,确保政令畅通,圆满完成各项工作。
第四章 教师及其他职工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三条 教师有下列权利:
(一)依据国家规定的幼儿园课程标准,结合本班幼儿的具体情况,自主制定和执行教育教学工作计划,进行一日教育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二)参加教育教学科研、园本培训、进修学习等活动。
(三)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带薪休假和其他福利待遇;
(四)通过教代会或其他形式参与幼儿园管理,对本园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重大事务有知情权;对不公正待遇或对处分不服有申诉权;
(五)使用幼儿园设施、图书、音像资料及其他教育教学用品;
第十四条 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遵守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关心、爱护全体幼儿,尊重幼儿人格,促进幼儿身心和谐发展;
(四)严格执行幼儿园安全、卫生保健制度,配合保育员管理本班幼儿生活,开展安全健康常识教育;
(五)履行人人都是德育工作者的职责,经常与幼儿家长保持联系,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共同做好幼儿教育工作;
(六)制止有害于幼儿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幼儿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制有害于幼儿健康成长的现象;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七)定期向园长汇报,接受其检查和指导。
第十五条 为保障教职工完成幼儿园工作,幼儿园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和设备,不断改善教职工的办公条件;
(二)提供必需的图书、音像资料及其他教育教学用品;
(三)支持教师制止有害于幼儿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幼儿合法权益的行为;
(四)评估教职工的工作,并给予鼓励、帮助和奖惩。
第十六条 幼儿园保育员享有与教师同等的权利。其应当履行的职责是:
(一)负责本班房舍、设备、环境的清洁卫生工作;
(二)在教师指导下,管理幼儿生活,并配合本班教师组织教育活动;
(三)在医务人员和本班教师指导下,严格执行幼儿园安全、卫生保健制度;
(四)妥善保管幼儿衣物和本班的设备、玩具。
第十七条 幼儿园医务人员享有与教师同等的权利。其应当履行的`主要职责是:
(一)协助园长组织实施有关卫生保健方面的法规、规章和制度,并监督执行;
(二)负责指导调配幼儿膳食,检查食品、饮水和环境卫生;
(三)密切与当地卫生保健机构的联系,及时做好计划免疫和疾病防治等工作;
(四)向全园工作人员和家长宣传幼儿卫生保健等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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