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d文档】 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工作总结

2020-11-30  |   格式:DOC  |   分类: 工作公文 > 其他
摘要:  今年以来,在县委、政府的正确指导下,按照我局全年工作部署,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蹲点服务”工作,努力落实文化市场监管的目标任务,各项工作进展顺利。现将1—4月份工作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一、完成信息采集工作  组织全县文化经 ...(全文共:9205字)

  今年以来,在县委、政府的正确指导下,按照我局全年工作部署,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蹲点服务”工作,努力落实文化市场监管的目标任务,各项工作进展顺利。现将1—4月份工作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一、完成信息采集工作

  组织全县文化经营单位业主及负责人召开文化经营单位信息采集工作会,现场讲解了数据填报要求及相关注意事项。对上年新审批办理的6家文化经营单位相关经营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并对原有的31家文化经营单位的相关信息进行核实整理,严格把关,按照上级要求及时录入报送我县37家文化经营单位的数据信息。

  二、抓好日常检查工作

  执法大队在日常检查中,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和频度。发现情况及时请示汇报,做到周周有行动,日日有记录,在执法过程中始终按照法定程序开展工作。今年以来,执法大队先后开展日常检查40余次,检查经营场所120余家,利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办公系统及时录入检查笔录120余份,上报执法信息3条。确保了文化市场安全有序,服务了全县政治、经济大局。

  三、开展专项检查行动

  一是开展了“两节”期间文化市场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执法大队共出动100余人次,重点对网吧、歌舞娱乐、影剧院等文化经营单位进行检查,共检查各类文化经营场所30余家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2份,防止和遏制了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二是开展了“两会”期间文化市场集中整治行动。在全国“两会”期间,执法大队采取不定时、随机检查方法,重点对网吧和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未进行实名登记、超时营业等违规经营行为进行集中检查。同时加强对出版物经营单位以及游商地摊的管理,共收缴盗版图书120余册,光盘80余张,有力的保障了全国“两会”胜利召开。

  四、完善文化经营单位制度落实

  为确保全县文化市场经营规范、有序,执法大队组织文化市场经营业主召开了文化市场安全生产工作会,并与安全生产重点经营单位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状》,督促各经营单位建立健全《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将相关证照、禁入标识、举报电话等张贴上墙。

  五、做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工作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过程中,执法大队紧紧围绕全局工作大局来推进活动的开展。一是按照局党支部的要求严格落实学习制度。通过集中学习和自学两种方式进行,每周学习不少于两次,每次不少于两小时。做到学习有记录,学后有体会,做好学习笔记,写好学习体会。通过加强学习提高了全体党员、干部的整体素质。二是进驻大河乡鹿尾沟和面草沟村进行“蹲点服务”工作。驻村工作组严格遵守日常考勤和廉洁自律制度,自备生活用具,自负伙食费用,坚持不接不送不陪原则,不增加基层负担。驻村以后,工作组组织召开了基层党员、群众和乡村两级干部座谈会,了解当地基本情况,并进行入户走访调查,深入了解当地群众生活生产情况和村民家中具体情况及存在的困难,以及对村“两委”班子及成员的意见建议、对上级部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驻村工作组每位干部一一记入“民情日记”并及时协调解决当地的实际困难,进一步拉近了党群关系和干群关系。

  今年以来,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和市支队的悉心指导下,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全体干部职工紧紧围绕全局重点工作和上级部门安排的工作任务,攻坚克难、主动作为,立足工作实际,多措并举,强化文化旅游市场监管,依法严查文化旅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我县文化旅游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结合主题教育,强化学习提升业务素质

  结合当前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主题党日”活动,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健全完善干部学习制度,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理论、廉政教育、意识形态工作等相关内容全部纳入学习范围。特别是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XXX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学习重点,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持“四个自信”、做到“四个维护”,将精神实质融会贯通到文化旅游市场管理工作当中,以政治理论学习促进工作质量的提升。加强对文化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执法程序和业务技能等方面的学习培训。重点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娱乐场所管理办法》《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通过学习,执法人员素质不断提升,执法办案能力逐步增强。

  (二)开展“扫黑除恶”工作情况

  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有关部署要求,和相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治文件要求,紧密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我县文化旅游市场实际情况,由分管领导带队,将文化旅游市场划分为三个片区,通过精心安排、周密部署,把暗访暗查作为发现问题线索的主要抓手,深入排查存在的各类问题隐患。整治排查内容主要包括:是否存在以经营娱乐场所为掩护,从事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是否存在欺行霸市的黑恶势力及“保护伞”?是否存在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图书音像制品、印刷企业是否有涉黑涉恶情况?是否存在拉拢腐蚀文体部门党员干部、寻求政治靠山现象等等。同时,通过现场讲解、发放张贴宣传单、设立文化旅游市场举报电话(0943-6121305)和举报信箱等方式,动员文化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积极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线索,确保文化旅游市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取得实效。

  截至目前:共出动检查人员280余人次,重点检查文化旅游经营单位70余家次,有效推进文化市场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顺利开展,整治排查中,未发现涉黑涉恶线索。

  (三)文化市场日常监管与执法办案情况

  一是把坚持日常巡查、专项整治检查和“双随机”抽查相结合,加大对文化旅游市场的监管力度,采用错时执法、联合执法、突击检查等手段,重点排查全县网吧、歌舞娱乐场所和图书、音像、印刷行业、网吧是否存在违规接纳未成年人、歌舞娱乐场所曲库是否健康、有无存在其他违规经营行为现象进行检查,同时对网吧、歌舞娱乐等场所消防安全设施是否完好、消防器材是否过期,消防通道是否堵塞等各方面进行了仔细检查。并督促文化市场各经营单位严格遵守文化市场法律法规以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完善并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了情况明,底数清。针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批评教育,并要求立即整改。二是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积极组织开展并主动联合公安局、网信办、县市场管理局、综合执法局等部门,加强领导,做好协调工作,让管理工作更加有效,效果更加明显。三是在案件办理中,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克服办案人员少任务重的困难,对群众举报和日常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坚持依法查处,对不属于本部门的案件按规定移交,坚持“有案必立,立案必查”的原则。立案后的案件严格按程序查办,绝不手软,绝不留情,严格依法办案。

  今年以来,我队以国庆70周年为契机,扎实开展各类专项行动,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共出动检查1232次,办结案件16件,移交1件。与公安、交通部门联合开展旅行社联合执法检查2次,出动检查40多人次、检查经营单位21家次,办结案件1件,移交1件;联合工商、教育、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等部门集中调查处理答复中央第五生态环保督察组置办的群众环境信访举报问题共4件、调查答复县“扫黑办”转办线索5起;检查印刷出版发行单位460家次,收缴非法出版物260余册,办结案件8件;开展演出市场专项整治,检查演出经营活动单位24次,办结案件4件;开展网吧接纳未成年人专项整治行动,检查网吧98家次,办结案件2件;检查艺术品经营单位270家次,办结案件1件;开展文化旅游市场安全生产大检查共140家次,现场整改隐患7次。受理举报2件,办结2件。有效的维护了我县文化旅游市场经营秩序,为我县社会经济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

  (四)文化旅游市场安全生产工作

  一是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安全管理是第一工作任务,将歌舞娱乐场所、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营业性演出等场所分包到每个执法队员,层层落实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责任制。二是对文化旅游市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始终坚持重点检查与一般抽查相结合,常规检查与重大节日、重要活动检查相结合,重点检查场所“证照”是否齐全、消防措施是否到位、单位有无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规章制度是否健全等问题。检查过程中责令企业尽快完成问题整改,并要求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进一步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应急演练和事故处置措施,切实保障全县文化旅游市场安全平稳运行。 三是文化执法人员通过走访文化经营场所,督促指导各场所结合自身实际,张贴安全生产挂图,悬挂安全生产横幅、标语,引导从业者进一步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营造浓厚安全文化氛围。

  二是开展文化市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暨“扫黄打非”联合行动,其他重大节假日期间开展的专项检查,加强了对印刷复制各类出版物、印刷品企业的检查,严厉查处非法印刷复制和非法加印出售行为。二是集中开展对图书、音像制品市场等的执法工作,通过现场检查教辅材料、音像制品等出版物的经营情况,及时发现并处理违法违规的出版销售企业。严厉打击了出版物批销企业销售侵权盗版出版物的行为。

  二、存在困难和问题

  (一)文化市场监管力量不强。一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文化旅游市场的监管手段也须不断的改进提高,这务必要求监管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但目前在执法岗位上的人员结构状况显然离这个要求还有相当大的差距。二是由于以前机构改革的原因,目前定编在执法岗位上的现有的执法人员年龄偏大,接触执法工作时间短、业务能力和执法办案工作经验不足,特别是对互联网、融媒体等新兴文化旅游市场的监管等方面的专业技能不足,导致工作方式简单,执行检查的方式和办案手段单一,不太适应现阶段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三是执法装备设备短缺。目前,县文化市场执法大队没有配备执法专用车辆,由于工作涉及全县18个乡镇,而且受所监管行业的性质所限,检查的经营主体的经营活动大多在节假日和晚上(如娱乐场所、网吧、营业性演出等),监管工作有很强的随机性和时效性,若错失了关键的调查取证时间,效果就要大打折扣;因工作经费不足,证据采集及保存所需的声、像设备等行政执法过程全记录所需的硬件设施的装备设备也未配置到位。

  (二)文化旅游市场监管机制不全。一是缺乏联合监管机制。由于监管机制未能适时建立,执法大队往往只在一些重大节日和敏感时期,对于文化市场中暴露出来的一些突出问题,采取突击检查、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等方式来进行解决。二是缺乏服务机制。由于监管部门大多注重文化旅游市场的监管,大多关注对违规违法经营行为的规范,但对文化经营项目的发展壮大、文化产业发展规划等服务工作没能适时跟进,更还没有建立这方面的服务长效机制,导致目前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缺少规划,文化旅游产业项目个体小,整个文化旅游产业经济总量偏小、结构层次不高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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