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办事处关于在辖区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确保我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经研究决定,在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建筑施工、职业健康、消防、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省、市、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不断健全和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体系,按照安全生产“五级五覆盖”、“三管三必须”要求,认真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办事处综合监管、社区属地监管责任。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做到安全生产责任到位、投入到位、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以网格化管理为载体,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六打六治”打非治违及隐患排查治理活动,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工作目标
通过大力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坚决防范和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及责任单位
(一)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开展三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加强化工园区安全管理和企业“两重点一重大”整治。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进一步强化高危化学品、危险化工工艺、重大危险源、储存场所、使用环节、运输环节、化工园区、规划布局和源头准入等安全监管;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储存、经营、运输等环节安全监管,强化源头管理、动态监控的防范机制,严厉打击相关非法违法行为。
(二)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持续深化建筑施工安全“两防”专项行动。建立以项目经理为核心的责任体系,落实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五方共治”。持续开展起重设备、高支模坍塌专项治理,严厉查处不遵守法定建设程序、不办理安全监督手续、借用资质和挂靠、超资质范围承包等非法违规行为,加快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工程。
(三)职业健康安全专项整治。加强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检测监管、定期检测,为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开展尘、毒危害治理示范创建工作,督促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危害告知、日常监测、定期检测评价、职业健康监护等法定责任。
(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规范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切实提升社会化火灾防控水平。突出高层和地下、大型人员密集场所、“九小”场所和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等区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对不符合防火安全要求的公众聚集场所,要坚决予以关停整改。继续加强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工作。持续强化电气、易燃可燃彩钢板和消防“乱点”区域整治,固化落实“兵团化”排查、集中执法、约谈曝光等做法,始终保持消防执法高压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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