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事故分级
1.4 适用范围
1.5 建筑工程中事故灾害及其后果的危害因素和危险因素
1.6 工作原则
2 应急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2.1 应急救援机构组成与职责
2.2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下设机构及职责
2.3 施工企业的应急组织与职责
3 应急救援程序与要求
3.1 情况报告
3.2 应急响应
3.3 应急处理措施
3.4 自我保护
3.5 应急支援
3.6 新闻发布
4 应急保障
4.1 指挥保障
4.2 通信保障
4.3 装备保障
4.4 培训演习
4.5 宣传教育
5 应急终止
6. 附录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及联系电话
XXX市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做好XXX市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指导应急抢险,及时、有序、高效、妥善处置事故、排除隐患,并在必要时实施紧急支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可能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XXX省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XXX市__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1.3 事故分级
根据《XXX市__关于实施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决定》,按照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和影响时间等因素,将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事故分为四级:一级(特别重大)、二级(重大)、三级(较大)、四级
(一般)。
一级(特别重大):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级(重大):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5000万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级(较大): 造成10人以下、3 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500 万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级
(一般): 造成 3 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或500 万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主要适用于本市中心城区规划区域内的一般 、较大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置工作,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的先期处置工作,指导全市的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应对工作。凡涉及跨本市行政区域的,或超出本市__处置能力的,或者需要由省政府负责处置的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依据《XXX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处置。
1.5 建筑工程中事故灾害及其后果的危害因素和危险因素
(1)物体打击:高空坠物或坠件造成的意外打击伤害;
(2)车辆伤害:机动车辆在行驶中引起的人体坠落和物体倒塌、下落、挤压伤亡事故;
(3)机械伤害:切割机、冷拉机、圆盘锯等机械设备运动引起的伤害;
(4)起重伤害:各种起重作业,如塔吊、龙门架、起重机等引发的物体打击和触电;
(5)触电:包括雷击伤亡事故;
(6)火灾;
(7)高处坠落、高空作业坠落事故;
(8)坍塌:如土(石)塌方、脚手架坍塌等;
(9)爆破;
(10)中毒和窒息;
(11)其他(与建筑活动有关的)伤害。
1.6 工作原则
1.
6.1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市住建委职责,明确内部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及应急工作程序,有效地处置突发事件。
1.
6.2 统筹安排,分工合作。以城市为主体,统筹安排各部门应急工作任务。加强各部门的协调与合作,在日常管理工作的基础上开展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预防工作。上级__各有关部门视情况给予协调、指导、技术支持或组织力量全力支援。
1.
6.3 长效管理,落实责任。城市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实行强化政府监管、企业规范经营相结合的长效管理原则。根据突发事件的影响人口、危害程度进行分级,确定不同级别的情况报告、预案启动、相应应急程序,落实城市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责任机制。
2 应急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在XXX省住建厅指导下,市政府设立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地点在市住建委,(应急电话0558—5122782),负责 建立、完善和实施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各县(区)住建委负责拟订并实施本县(区)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各施工企业根据本县(区)预案制定本单位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
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和部门职责,涉及其他部门工作的,由市住建委会同其他部门共同处置。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卫生局、公安局、财政局、交通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市消防支队、谯城区政府等有关部门按照相应的职责,负责对本预案实施过程中重大事项的指导和协调。
2.1 应急救援机构组成与职责
2.1.1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 长:市住住建委主任
副组长:市住住建委副主任、总工
成 员:市重点局局长、市建管处负责人、市规划局局长、市公用事业处处长,市市政处主任、市质监站负责人、市审图中心主任,市住建委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各勘察设计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成员未在XXX或有特殊情况时,由所在单位按职务递增。
2.1.2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应急救援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实施、指挥事故现场抢险救灾、伤员救治及转送行动;
(2)具体制定并组织实施防止建筑安全事故扩大的应急救援安全防范措施;
(3)迅速组织预测、分析和鉴定建设工程重特大质量安全事故性质;
(4)督促各有关单位按应急救援预案有效地开展工作,检查应急救援措施落实情况;
(5)负责组建、迅速调集专家成员,负责综合协调、现场救援、事故调查和后勤保障;
(6)协调解决应急救援事故调查处理和善后处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2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下设机构及职责
设办公室、现场救援组、后勤保障组、事故调查组、专家组。
2.2.1 办公室
主任:市住建委办公室负责人
成员:市住建委办公室工作人员
职责:
(1)在应急响应期间负责领导小组正副组长、成员单位和各工作组的联络;
(2)负责与市政府、省住建厅应急救援机构和有关市、县(区)住建委的联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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