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执法检查迎检工作方案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年工作要点的安排,县人大常委会将于今年8-10月份对全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以下简称《城乡规划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为做好迎检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依法行政,在自查自纠上下功夫,在整改落实上做文章,将《城乡规划法》执法检查迎检工作与当前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全年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结合起来,以检查促整改,抓整改促提高,进一步推进《城乡规划法》的贯彻实施,提高城乡规划建设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内容
各乡镇、园区和县政府有关部门要以县人大常委会《城乡规划法》执法检查为契机,全面梳理总结《城乡规划法》贯彻执行情况,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做好执法迎检工作:
(一)贯彻实施《城乡规划法》情况;
(二)县城、乡镇(园区)的总体规划编制及审批情况;
(三)规划执法队伍建设情况;
(四)对违反城乡规划管理及违法建设依法查处情况及相关部门工作配合情况;
(五)《城乡规划法》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整改落实情况。
三、工作步骤
此次迎检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9月上旬)
1、组织召开《城乡规划法》执法检查迎检工作动员会,成立县迎检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全县执法检查迎检工作方案。
2、县规划、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等相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根据各自情况,开展《城乡规划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制定执法检查迎检工作方案。
(二)自查自纠阶段(9月中、下旬)
各乡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和县规划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等部门,根据执法检查内容和各自职责,对照《城乡规划法》开展自查自纠,于x月x日前将自查情况书面报送县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县规划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根据执法检查要求,在x月x日前将汇报材料报县政府办。
(三)迎接检查阶段(10月上、中旬)
1、各乡镇、园区和县政府有关部门及有关重点工程建设现场做好准备。
2、向执法检查组汇报《城乡规划法》贯彻情况。
3、向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提请审议关于《城乡规划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四)整改提高阶段(11月上旬至12月下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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