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隔离观察点的设置要求
1、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应选择易于管理的、相对封闭的区域设立。
2、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的工作人员一般由卫生、公安、被选定医学观察场所的单位等部门选调的相关人员组成。
3、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内应按其规模大小配备一定数量的诊疗用品、消毒设施和药品以及个人防护用品等必要的物质。
4、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内应划分清洁区、相对清洁区(或隔离区),并有明显标识。清洁区为医疗、疾控、卫生监督、公安等工作人员的工作场所,并内设一间临时办公室;相对清洁区(或隔离区)为密切接触者居住活动场所。
5、集中医学观察场所内的隔离观察房间应保持通风,必要时使用定向排气扇或电风扇。如已安装了分体空调,要及时清洗隔尘滤网,并进行消毒处理;禁用中央空调。
二、隔离观察点的工作要求
1、对集中医学观察对象实行单人、单间管理,保证生活、起居均可在房间内完成。
3、医学观察对象在进入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时,医护人员应对集中医学观察对象进行初步的健康体检,了解其基础病史、过敏史,以便及时采取针对性的治疗措施。
4、医护人员每日对医学观察对象(密切接触者)的健康状况进行巡视(早晚两次测试体温),详细记录其健康状况。
5、医学观察期间,密切接触者如出现急性发热或呼吸道以及其他相关症状,应立即报定点医疗机构,由定点医疗机构指派“120”及时将其转运到定点的医疗机构进行隔离治疗、采样和检测。
7、医学观察期间,医学观察对象也应做好基本的个人防护。
三、隔离观察点的工作流程
医护人员和疾控人员使用统一调度的车辆接转医学观察对象→医护人员安排隔离观察房间,疾控人员对其场所开展预防性消毒→在工作人员引导下医学观察对象进驻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进入隔离观察房间→疾控人员向医学观察对象发放“集中医学观察对象告知书”,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医护人员对医学观察对象进行必要体检和信息登记,并发放日常生活用品(毛巾、肥皂、洗漱用品等)→在医学观察期间,医护人员每天对医学观察对象进行体温测量和其他必要的医学指征询问、观察;同时,相关工作人员做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的餐饮安排、清洁卫生与消毒、安全保卫等工作→卫生监督人员进行日常监督巡查→医学观察期满解除对医学观察对象的隔离,负责医学观察场所的医疗卫生机构出具“医学观察对象健康证明”,疾控人员对其场所开展终末消毒。
一、各方职责
(一)区防控领导小组
1.指定相关工作机构统筹设置本区集中隔离观察点,按照隔离观察点规模和流程设置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
2.建立区级层面人员、物资等协调机制和工作流程,明确各部门职能。
3.组织文旅、消防、卫生、公安、市场监管、住建、城市管理、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部门共同对集中隔离观察点的消防、安全、保障、垃圾处理等基本条件进行评估验收。
4.组织相关部门定期对集中隔离观察点各项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5.建立隔离点工作人员激励机制,做好对工作人员的关心关爱工作。
(二)街乡
1.配合做好集中隔离观察点生活用品保障和后勤、安保人员防护用品配备等日常管理工作。
2.配合做好集中隔离观察点出入口人员登记排查工作,确保集中隔离观察点安全稳定。
3.在集中隔离观察点出入口设置洗消站,对出入车辆进行清洗消毒。
4.所在街乡派出所负责集中隔离观察点治安工作,依法处置突出问题,负责工作人员和留观人员的犯罪、吸毒、精神障碍等背景审查工作。
(三)区卫生健康委
1.选派医务人员参加隔离观察点专业技术服务工作。
2.指导工作人员开展隔离观察,做好个人防护。
3.精神障碍患者和较重基础性疾病人员的筛查工作。
(四)其它行业主管部门
文旅、消防、公安、市场监管、住建、城市管理、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部门负责职责范围内宾馆酒店管理、消防和公共安全、(医疗)垃圾清运处置、污水处理的监督和实施、突发事件应对等工作。领导小组有关工作机构负责隔离观察点防护物资供应保障。
(五)区疾控中心
1.向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下达接收密切接触者指令,提供密切接触者相关信息。
2.指导集中工作人员和医学观察对象做好个人防护。
3.负责密切接触者数据统计和信息报送。
(六)区卫生健康监督所
1.对集中隔离观察点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对废弃物存储、登记、消毒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2.对集中通风系统运行状况开展监督检查。
(七)经营单位
1.保障集中隔离观察点各种生活设施设备正常运转。
2.配合街乡政府在隔离区设置废弃物集中收储点,配备废弃物所需处置设施。
3.保障厢式电梯换气扇、地下车库、通风系统运转正常,符合隔离点气流组织要求。
4.物业部门负责垃圾收储分类管理工作。
二、组织架构
在集中隔离观察点设立临时办公室,下设防控消毒组、健康观察组、信息联络组、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组、病例转运组、人文关怀组。抽调街乡政府、公安、安保、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单位工作人员组成,准备后备梯队轮替。以上各组可根据隔离观察人员数量据实设立,组间视情合并职能。各组职责如下:
(一)防控消毒组
负责集中隔离观察点日常消毒和隔离解除后的终末消毒。加强公共区域开窗通风,做好环境清洁卫生,每日对地面、门把手和电梯按键等人员触碰较多部位、公共卫生间、垃圾桶等进行消毒,指导工作人员个人防护。
(二)健康观察组
每日逐个房间收集体温记录或了解电子测温情况,询问并记录观察对象健康状况,指导留观人员个人防护,开展健康宣传并定期巡查,提示隔离观察对象未经同意,不得擅离隔离房间,要求对不遵守隔离观察要求的应及时劝阻。督促观察对象做好开窗通风、室内清洁和消毒。
(三)信息联络组
负责建立留观人员数据库,每日收集报送信息,与相关单位做好观察对象信息对接,每日例会会务保障,工作人员健康监测信息收集报告。
(四)安全保卫组
负责隔离观察点封闭管理,做好出入人员排查、测温核码等工作。每日巡视消防、门窗、监控设施等安防设备运转状况,依法处置突出问题。
(五)后勤保障组
做好隔离观察对象生活、防护物资等保障,巡视水电气暖等设施设备运转状况,检查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六)病例转运组
负责观察对象的接收、转移,观察对象出现异常时,及时协调转运到定点医疗机构排查诊治。
(七)人文关怀组
加强对隔离对象的人文关怀和温馨服务,提供必要的心理疏导和支持。
三、卫生学要求
(一)选址
1.交通方便,具有较完备的城市基础设施。
2.环境安静,远离污染源,易燃易爆产品生产、储存区域,以及存在卫生污染风险的生产加工区域。
3.远离人口密集居住与活动区域,选择本区域当季主导风向的下风向。
(二)平面布局
1.合理功能分区
(1)清洁区:工作人员一般活动区域;
(2)半污染区:隔离观察工作辅助区域,位于清洁区和污染区之间;
(3)污染区:隔离观察者起居及活动区域,还包括卫生间、污物间、洗消间等;
2.出入口
不应少于两处,附近应设救护车洗消场地。
3.厢式电梯换气扇、地下车库、通风系统
保证正常运转,符合隔离点的气流组织要求。
(三)通风系统
1.隔离点通风应保证气流沿清洁区→半污染区→污染区→室外的顺向流动。
2.采用自然通风时,必要时开启排风扇等抽气装置加强室内空气流动。
3.使用集中空调通风时,新风口应设置在室外空气清洁点,低于排风口,且不能发生短路。
采用全新风运行,每天空调启用前或关停后多运行1小时;应装空气净化消毒装置,并有效运行;风机盘管加新风的空调系统,应确保各房间独立通风;开放式冷却塔、过滤器、风口、空气处理机组、表冷器、加热(湿)器、冷凝水托盘等设备和部件,应每周清洗、消毒或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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