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养老机构按生产工作,落实行业监管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20**年度县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督查工作计划》工作要求,经研究,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年度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不断强化“红线”意识,坚持依法行政,加大执法检查工作力度,推动我县养老机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有效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二、检查方式
采取明察暗访、四不两直等方式进行。
三、检查范围
全县养老机构。
四、检查频次
每季度一次。
五、检查内容
(一)相关证照
有无证照、证照是否有效合法。
(二)责任制落实情况
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工作人员是否层层签订责任状。
(三)持证上岗情况
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取得安全资格证或资格证不在有效期。
(四)安全生产及各项规章制度制定情况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相关规章制度;作业规程。
(五)培训情况
全员培训计划、培训记录、落实培训资金。
(六)安全生产费用落实情况
查看支出凭证、票据。
(七)事故隐患排查情况
重大隐患报备材料、评估材料;事故隐患排查及治理记录及情况;事故隐患通报和公示材料。
(八)应急预案制定情况
专业性应急预案制定(评审、备案)、演练方案及总结评估;事故风险评估、应急资源调查报告;事故风险及应急防范措施等公示材料。
(九)项目建设“三同时”落实情况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措施、制度、资金配备。
(十)其它内容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安全标志、标识;灭火器材配备;供配电管理。
民政局对全县养老机构履行行业指导权利,对于存在上述安全问题没有在规定时限内进行整改的机构,民政局将抄告属地政府(社区中心),由其执行属地监管责任,挂牌督办,直至整改完成。
(一)明确责任,强化目标管理,狠抓落实。
进一步强化领导责任,成立相应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形成逐级负责、层层落实、齐抓共管的安全网络。各股室、各下属单位负责人:1.要认真落实好“一岗双责制”,2.抓好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健全完善安全组织机构;
3.抓好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制定具体安全措施;
4.抓好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5.抓好饮食卫生,生活用水,办公用电,部分公共服务机构的安全保卫及防火、防盗管理工作;
6.抓好项目施工场地安全管理工作;
7.抓好公务用车安全;
8.抓好防涝、防灾保安全的各项准备工作;
9.抓好安全教育和人员的管理。要把安全工作贯穿于各项日常工作之中,从建设和谐社会的高度认识安全生产工作,切实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各下属单位一把手要亲自抓管安全生产工作,建立严格的考核体系,要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岗位职责,建立健全安全工作档案,并将责任书、履职情况及各项动态管理记录完整归档备查。
(二)排查隐患,狠抓重点。
各股室、各下属单位要根据本部门的工作特点和安全生产中的薄弱环节,反复排查安全隐患,有针对性地开展检查,认真整改,做好自查自纠。尤其是重点时段、重大活动、重要节日等工作重点更要加强检查和督查。在做好常规工作的同时,还要主动应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创新管理手段和工作方法。敬老院、救助站每月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按时上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表。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通过有深度和广度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广大民政工作人员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尤其要结合民政工作的实际和行业特点,有重点地学习、宣传相关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法律法规,同时还要通过多种形式,向相关服务对象做好宣传工作,使服务对象成为安全工作的积极参与者。继续抓好“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加大力度推进应急预案管理和演练。
(四)加强考核,保证安全生产工作规范化运作。
严格奖惩,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一岗双责制”,把安全生产作为各项先进评比、评优的重要内容。对履行职责做出显著成绩的予以表彰和奖励;
对履行职责不好,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按情节轻重、责任大小,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必须牢固树立预防为主的思想,把功夫下在平时,坚决改变“重事后查处、轻事前防范”的错误倾向,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无火灾、无爆炸、无事故,杜绝严重非伤亡事故,确保安全生产平稳顺利进行。
20**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以习近平总书记系统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全面加强社会救助、养老服务、优抚安置、基层民主政治和专项社会事务管理五个体系建设,圆满完成了全年各项任务目标。
一、20**年工作总结
(一)全面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不断完善救助政策,加大工作力度,提高社会救助水平,初步形成了以城乡低保、农村五保、灾民救助为基础,以特困医疗救助、孤儿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寒门学子救助以及临时救助等专项救助为补充,覆盖城乡较为完善的社会救助体系,保障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城乡低保工作进一步规范。20**年,全县保障城乡低保户xx户、xx人。为进一步规范低保工作,我局认真落实《城乡低保“双核查”动态管理机制》、《城乡低保户死亡“月报告”制度》和《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制度》以及省、市关于全面推进阳光低保的工作要求,重点把好“两个关口”:一是严把“入口”,全面落实“6个阳光”操作,做到了管理对象和管理地域全覆盖;二是畅通“出口”,开展专项核查。6月份,以政府办名义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低保核查工作的通知》,启动了低保全面核查工作。为确保核查效果,9月份,我局与县监察局又联合印发了《关于对农村低保重点村进行核查的实施方案》,以班子软弱涣散的村、村内矛盾比较突出的村、群众反映低保问题比较集中的村为重点,开展了有针对性的核查工作。目前,重点核查工作还在进行中。今年以来,累计核销不符合条件的城乡低保户664户xx人,做到了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动态管理、阳光操作。
2、切实保障五保户基本生活。全县共有农村五保户xx人。根据他们的身体状况、住房条件等,采取分散供养、集中供养和“手拉手”助困相结合的方式,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为确保五保户汛期安全,利用汛前三个月的时间,对全县所有五保户逐户进行了走访调查,通过调查核销死亡五保户41户41人,对13户低保户的危房进行了修缮。
3、进一步提高自然灾害救助应急能力。我县为自然灾害多发区。为确保一旦发生灾情,能够组织开展及时有效的救灾工作,我局对储备救灾物资进行了全面清查,建立台帐,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充实调整了自然灾害信息员队伍,注重加强对信息员报灾工作的教育培训,努力提高灾情报送的及时性。5月12日,在北国江南广场组织开展了“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提高公众防灾减灾意识。下拨救灾款137万元,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并对各乡镇救灾款发放情况进行了督查。
4、深入开展特困医疗救助工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的补充通知》,进一步明确了救助对象、救助条件和救助标准,使医疗救助工作更科学更规范。今年以来,救助困难群众990人,发放救助金xx万元。
5、认真落实孤儿保障政策。我县现有孤儿16名,按照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要求,完善了孤儿信息,建立了工作台帐,按时发放生活费xx万元。
6、扎实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为使流浪乞讨人员得到及时有效地救助,县政府建立了民政、公安、住建、卫生、行政执法等部门的联动机制。加强救助机构建设,在县民政事业服务中心建立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在各乡镇设立流浪乞讨人员临时救助点,在各村设立了流浪乞讨人员引导咨询点。认真开展流浪乞讨人员专项救助活动,累计救助流浪乞讨人员56人次,发放救助金4.2万余元。
7、组织开展寒门学子救助活动。为保障贫困大学生不因贫困而失学,我县每年都组织开展“金秋助学”活动。救助品学兼优的贫困大学生30人,发放助学金11.9万元,使他们顺利进入大学校门。
8、组织开展结缘帮扶活动。对90多名农村贫困户、困难职工、困难学生进行了走访慰问,发放慰问金、慰问品合计16万元。
9、认真开展临时救助工作。印发了《xx县城乡特困家庭临时救助实施办法》,设计并印制了规范的《临时救助申请审批表》,进一步明确临时救助的对象、标准、申请审批程序等。截至目前,累计救助困难群众1164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xx元。
10、完成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工作。按照上级关于精准扶贫的工作要求,印发了《xx县贫困人口扶持工作方案》,明确了贫困人口认定标准、认定范围、认定程序以及工作要求,成立了贫困人口识别和建档立卡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了专题调度会,共识别出贫困人口xx户xx人,全部建立相关档案,录入了贫困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为下一步实施精准扶贫打下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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