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为加强我院特殊管理药品的监管,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特殊管理药品突发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及《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二、本预案所称特殊管理药品包括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及放射性药品。
三、成立特殊管理药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医院成立由特殊管理药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由医院院长担任组长,业务院长和分管药剂科的院领导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药剂科相关负责人、各临床科室主任、放射科主任、设备科主任及其他相关责任科室主任,其职责如下:
1、修订医院特殊管理药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2、研究制定医院特殊管理药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措施和程序。
3、负责医院特殊管理药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专业队伍的建设和培训。
4、医院特殊管理药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实施统一指挥、监督和管理,并及时向省、市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报告。
四、特殊管理药品突发事件的预防与控制 (一)加强对特殊管理药品法律法规和特殊药品应急知识的宣传、培训,提高防范意识。
(二)加强特殊管理药品日常监管,制定和落实预防特殊管理药品突发事件责任制,一旦发现隐患和突发事故苗头,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三)加强特殊管理药品使用环节的监管,定期检查特殊管理药品使用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使用环节的购进、运输、储存、保管、调配、使用情况,及其问题整改落实的情况;
依法对使用特殊管理药品突发事件组织调查、确认和处理,并负责有关资料的整理和情况的综合汇报。
五、特殊管理药品突发事件的预防与控制的报告与处理 (一)
特殊管理药品突发事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启动应急程序:
1、特殊管理药品滥用,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严重中毒。
2、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流失、被盗。
3、医疗用毒性药品中属剧毒物品流失、被盗。
4、放射性药品流失、被盗。
4、发现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滥用成瘾人群。
(二)特殊管理药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按以下程序进行:
1、立即采取控制危害扩大的措施或者对现场进行控制。
2、立即向县、市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事故简要经过、涉及范围、死亡人数、事故原因、已采取的措施、面临的问题、事故报告单位、报告人和报告时间等。
3、采取必要的药品救治供应措施。
4、事故的分析、评估、研究应对措施。
(三)任何科室和个人都不得瞒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缓报、谎报特殊管理突发事件。
六、本预案适用于我院特殊管理药品在销售、储存、保管和使用等环节中,突发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体健康严重伤害和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社会问题的应急处理。
为了及时、有效地处理药剂科工作过程中的特殊环节,及时处理各类突发情况,制定科室内部工作应急预案,具体内容如下:
1、停电、信息网络故障的应急处理措施
①计划停电:即供电部门和医院的计划停电。药剂科主任应将计划停电通知告知药房值班人员,值班人员应作好停电前的协调准备工作。停电前,药房关闭电器电源,待后勤部门倒闸恢复供电后,重启电器电源。
②非计划停电(突然停电小于30分钟):工作人员应立即关闭电器电源,通知后勤部门及时抢修,待恢复供电后,重启电器电源。
③停电超过30分钟、信息网络故障超过30分钟:药剂科密切与门诊部、医务科、财务科、护理部合作,药房立即确定划价窗口(指定专人按最新盘存表药价进行划价,并签名)。
未交费的.患者:通知门办协调医师——医师手写处方——药房划价(注:手工)——收费处交费——药房取药——直至网络恢复;
已交费的患者:药房无法调取电子处方信息——通知门办协调医师——患者凭交费收据请医师补开具手写处方——药房核对价格(注:停电)——药房取药——网络恢复后应及时审核电子处方。
本文档由网友提供,仅限参考学习,如有不妥或产生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
客服请联系:31998589@qq.com 微信:skillupvip
评论 (1)
点赞 (1)
收藏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