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d文档】 20**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市级局)

2021-01-03  |   格式:DOC  |   分类: 工作公文 > 工作计划
摘要:  20**年是第六届全国文明创评周期承上启下的一年,也是我市全面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巩固提升创建成果的关键年,为进一步做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促进各项创建任务顺利完成,根据《嘉峪关市20**年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嘉创建指挥部发〔2020〕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委实际,特制定20** ...(全文共:5937字)

  20**年是第六届全国文明创评周期承上启下的一年,也是我市全面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巩固提升创建成果的关键年,为进一步做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促进各项创建任务顺利完成,根据《XXX市20**年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嘉创建指挥部发〔2020〕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委实际,特制定20**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以全面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的工作导向,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为推进高质量转型发展,实现高水平全面小康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强大精神动力、丰润道德滋养、良好文化条件。

  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主要工作

  (一)深化理想信念铸魂行动。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持续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中国梦学习宣传教育,广泛开展“理想信念月月谈”“送党课下基层”等经常性形势政策教育和学习交流,利用干部培训、学习论坛、干部网络学习等多种平台,形成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宣传教育网络。

  (二)深化创建文明单位行动。加强对单位的日常管理,努力做好示范带头作用,完善文明单位创建资料和工作台账,不断提高文明单位的创建质量,促进创建文明单位活动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重点抓好一堂、一队、一牌、一桌、一传播、“五个一”工作,用好道德讲堂,建立常态化的学雷锋志愿服务队,设立与环境相融合的遵德守礼温馨提示牌,开展文明餐桌行动,积极利用自身网络传播文明风尚。

  (三)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在广大团员青年中积极倡导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引导团员青年在社会做一个好公民,在岗位做一个好员工,在家庭做一个好成员。在全市各级团组织中通过层层推荐、层层评选的方式让身边的善行义举、好人好事不断涌现,让典型推荐工作常态化,形成学习、崇尚、争当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的浓厚氛围。

  三、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十九大精神,持续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形成“一把手抓,抓一把手”的领导责任体系。按照全市统一要求,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和任务表,明确责任部室。

  (二)明确任务,确保按时完成。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用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统领工作,着力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灵魂工程和根本任务。严格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做好相关工作,同时坚持问题导向,注重查漏补缺,巩固提高,增强创建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具体任务分解表见附件)。

  (三)加大宣传,注重舆论引导。充分利用共青团网站、微信、微博和青年之家等媒体,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增强创建工作的影响力,营造积极向上的舆论氛围;增强青少年的认同感和主动性,使创建活动成为行动自觉。

  为扎实做好2020-20**年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有力、有序、有效的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市2020-20**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责任表的通知》(岩创城办〔2020〕5号),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市文化和旅游局20**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计划的要求,以解放思想、务实创新为先导,以“文明创建”为抓手,围绕创建文明城市目标,结合全市文旅系统自身的职能和工作特性,全面开展创建工作。

  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目标

  严格按照《市文化和旅游局(2020-2020)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责任表》(以下简称责任表)各项测评指标,对我局所担负的职责高标准落实,对实地考察点全面巡查,特别要针对薄弱环节开展整改落实攻坚行动,做到目标、措施、进度、责任“四到位”,全力以赴,全面达标。

  三、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规划部署、宣传发动阶段(3月-4月上旬)。

  (一)为加强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领导,因机构改革,重新成立市文化和旅游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组书记担任,第一副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各分管领导担任,各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局机关党委,办公室主任由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兼任。

  (二)召开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动员大会,进一步研究学习《责任表》各项指标,按科室、局直属有关单位职能进行总体部署,落实分工。职能科室、局直属有关单位根据动员大会精神,以及确定的指标任务早部署早实施。

  (三)营造创建氛围。充分利用“两微一端”、宣传栏等做好局创建活动的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

  第二阶段:整体推进、深化创建活动阶段(4月中旬-7月)。

  (一)分解目标责任。根据《责任表》将工作任务进行分解,要求各科室、局直属有关单位要将创建目标任务细化、具体化,确定具体措施、完成时间和具体责任人。

  (二)严格对标创建。《责任表》内容多、要求高、覆盖面广,各职能科室、直属单位对照工作责任表立即行动、狠抓落实;查找问题、抓好整改;补缺补漏、做好台账;提早谋划、准备迎检。全面做好自查自纠、逐条逐项精准对标落实。力争测评少失分甚至不失分。确保迎测工作顺利完成。

  (三)强化检查督导。为及时掌握创建活动情况,各科室、局直属有关单位要指定专人将创建工作进展情况报送至局创建办。局创建办将定期研究部署现阶段创建任务,适时开展全面督查。

  第三阶段:自查自纠、巩固提升阶段(8月)。

  (一)抓好巩固提高。局创建领导小组将根据《责任表》相关要求对标进行拉网式检查,对存在的问题,限期进行整改,确保检查考评达标。

  (二)认真迎接检查。各科室、局直属有关单位要以高度的责任心、荣誉感和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迎接有关部门对创城工作的随机抽查检查工作。

  (三)实行通报制度。为进一步增强危机感和使命感,调动工作的积极性,激发创建热情,全力做好创建工作,我局将对责任落实不力,工作推进滞后的有关科室(单位)和人员进行通报批评。

  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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