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工会章程》第二十七条规定:工会基层委员会的委员,应当在会员或者会员代表充分酝酿协商的基础上选举产生,工会主席、副主席,可以由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直接选举产生,也可以由工会基层委员会选举产生。大型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会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经上级工会委员会批准,可以设立常务委员会。工会基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和主席、副主席以及经费审查委员会的选举结果,报上一级工会批准。
工会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委员会的产生,要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志。候选人名单,要反复酝酿,充分讨论。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可以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也可以先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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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基层委员会的基本任务是:
1、执行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工会的决定,主持基层工会的日常工作。
2、代表和组织职工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厂务公开和其他形式,参加本单位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企业、事业单位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
3、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解劳动争议,与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方面建立协商制度,协商解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帮助和指导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方面签订劳动合同,代表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方面签订集体合同或者其他专项协议,并监督执行。
4、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和技术协作等活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做好先进生产(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服务工作。
5、对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鼓励支持职工学习文化科学技术和管理知识,开展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办好工会文化、教育、体育事业。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资产和工会的企业、事业。
6、监督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协助和督促行政方面做好工资、劳动安全卫生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工作,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改善职工生活。依法参与劳动安全卫生事故的调查处理。
7、维护女职工的特殊利益,同歧视、虐待、摧残、迫害女职工的现象作斗争。搞好工会组织建设,健全民主制度和民主生活。建立和发展工会积极分子队伍。做好会员的发展、接收、教育和会籍管理工作。
一、筹备工作
1、讨论酝酿工会班子候选人,确定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的时间,将“换届选举的请示”上报上级工会。
2、认真起草好工作报告和工会工作报告。
3、以职工代表为骨干,发动职工围绕院单位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将“建议”分类梳理,及时反馈给党组织和行政,并形成答复意见。
4、打印好工会委员会的选票。
5、布置会场。(会标:XXX工会第 届职工(代表)大会)。
6、确定大会主持人,并帮助大会主持人填写好“主持词”。
7、其他准备工作。
二、换届选举大会议程
1、奏《国歌》。
3、作工作报告。
4、工会工作报告。
5、提出下届工会委员会候选人建议名单和大会选举工作人员建议名单。
6、选举 。
7、公布选举结果。
8、奏《国际歌》。
9、召开新一届工会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进行明确分工。
10、公布分工情况。
11、新当选的工会主席讲话。
12、党组织书记讲话。
13、上报选举结果。
(上述议程由各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商量确定)
(一)成立筹备工作组
基层工会委员会换届选举的筹备工作由上届工会委员会负责。可根据工作需要,设立若干工作小组,如代表资格审查组、宣传会务组、组织秘书组等,负责具体事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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