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业务辩论赛观后感
笔者一直是主张搞辩论活动的,其好处多了去了。
一是能选拔出人才。没有活动载体,人才就不容易脱颖而出,俗话说,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辩论赛就可以发挥伯乐的作用。
二是能拉升整体工作水平。凡是活动,都能夯实基础工作,拉升各项工作的水平,更能锻炼人。比如,可以锻炼组织者的筹备、协调、组织能力,可以培育操办者负重、双赢共赢以及孜孜以求达致目的、选择天时地利人和等情商。
三是能凝聚人心。一场活动,需要多方支持才能成功,即使如观众角色,也很重要,表演没人看、没有人捧场,那也是很尴尬的。
四是能够加强与隔壁邻居单位间的交流。只有搞活动注重往来走动,才能有交流平台,才能碰撞出友谊火花,才能获取理解和支持。
法律辩论赛,也是很有规律的,结合专家领导、任主任、知名律师等嘉宾评委点评,总结如下。
一是形式多为一方三人制,分为1、2、3辩,其中以2辩为主心骨。
二是职责较固定但也灵活。由1辩立论陈述,2辩为主发起自由辩论、如果2辩哑火则共同担当,3辩总结陈词。
三是主战场是自由辩论阶段。在自由辩论阶段,需要技巧支撑。如,一方不能老是回答另一方的发问,给人留下被动挨打的印象,而需要用好反问,变被动为主动;原告要珍惜首问,被告也不必逢问必答;发问要像发飞刀,要有连环;自由辩论要珍惜用时,不能长篇大论耗费时间;当对方时间用完,就是自己的表演赛,可以追踪给予持续打击,如同军棋四国大战,对方炸弹用完,就是己方司令大模大样出来的时候,也可以潇洒提个问题再替对方回答,但不要欺人太甚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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