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d文档】 蓝天保卫战三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自查报告

2020-12-08  |   格式:DOC  |   分类: 工作公文 > 其他
摘要:  一、开展组织开展油品产品质量联合监督抽查行动  为持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依法打击不合格油品的违法经营行为。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了20**年油品质量联合监督抽查行动。共抽查陆丰市辖区内加油站40个,48批次油品,其中,汽油13批次,柴油35批次。经检验,有3批次柴油产品不合 ...(全文共:14799字)

  一、开展组织开展油品产品质量联合监督抽查行动

  为持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依法打击不合格油品的违法经营行为。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了20**年油品质量联合监督抽查行动。共抽查陆丰市辖区内加油站40个,48批次油品,其中,汽油13批次,柴油35批次。经检验,有3批次柴油产品不合格,均已立案处理中。

  此次行动,按照上级不低于80%的抽查比例,对我市油品经营单位开展了集中检查。同时兼顾随机抽查和问题导向的原则,将上一年度有过不合格油品经营记录和有群众反映涉嫌存在质量问题的油品经营者设定为跟踪抽查对象,实施重点检查;对没有相关违法记录的经营者适用随机抽查,按比例实施随机抽查。执法人员现场抽查了油品经营单位销售的油品,核查被抽查油品的进货票证、库存量以及供货商等产品信息。督促经营者建立和完善购销台账、油品质量内部管理制度,依法履行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二、开展20**年度资质认定机动车检验机构双随机监督抽查工作

  通过全面排查和突击检查对全省获得资质认定(计量认证)并开展机动车安全性能检验、综合性能检验或尾气排放检验业务的机动车检验机构进行全覆盖检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以高压态势,规范机动车检验行业秩序。

  共监督检查机动车检验机构4家,发出《问题确认表》3份,要求机构按时完成整改,并提供整改资料。

  三、组织开展蓝天保卫战黑加油点专项整治联合行动

  20**年10月31日,陆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市应急管理局、甲子镇政府、南塘镇政府、铜锣湖农场开展蓝天保卫战黑加油点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黑加油站点,坚决杜绝安全隐患和生态环境污染隐患。

  此次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55人次,根据XXX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的线索,先后对甲子镇、南塘镇、铜锣湖农场等地涉嫌非法销售成品油的场所进行专项整治。执法人员通过现场清理清查,发现存在非法销售成品油的黑加油点4家,现场共查获黑油罐车2辆,加油机2部,汽油700KG,柴油110KG,已由当地政府依法查扣、拆除非法加油设备、工具及黑油罐车,4家黑加油点均已被依法取缔。

  此次活动,严厉打击了成品油非法经营行为,有效整肃了我市成品油市场秩序,保障了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

  四、组织开展全市在用锅炉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强化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结合《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和部署,我局组织执法力量,采用“不打招呼,直奔现场”的检查方式,对特种设备电子监管系统显示在用的28台锅炉进行了全面检查。

  此次清理工作中,我局共核实清理22家使用单位,涉及28台锅炉,其中:实际正常使用的有7家使用单位、11台锅炉;已办理停用手续1家使用单位、1台锅炉;已办理报废手续1家使用单位、1台锅炉;现场设备已拆除9家使用单位、11台锅炉;正在办理停用手续2家使用单位、2台锅炉;使用单位已注销、法人无法联系的1家使用单位、1台锅炉;使用单位已倒闭、法人无法联系的1家使用单位、1台锅炉。

  今年以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和要求,围绕《XXX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着力抓好建筑节能、农村住房节能改造、建筑施工扬尘综合治理等方面工作,不断改善生态环境、乡村人居环境和环境空气质量,各项工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我委贯彻落实《行动计划》和《实施方案》情况汇报如下:

  一、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完成情况

  (一)建筑施工扬尘综合治理

  一是加强部署与调度。今年以来召开全市规模专题会议3次。3月份召开了市区建筑工地文明创建表彰暨建筑扬尘治理工作推进会;10月16日召开全市建筑施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调度会,传达市大气办紧急通知精神,就强化秋冬季建筑扬尘防治工作进行了紧急部署。11月2日,市住建委组织召开市区建筑工地、砼搅拌站文明创建复查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进会,对近期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二是进一步明确工作标准。先后制定下发了《XXX市20**年建筑施工扬尘防治专项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及混凝土搅拌站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推广市区经验,将建筑工地外围、出入口、工地现场等3大区域11个方面检查内容,细化成58条具体检查标准,直观、具体、量化、可操作;将“围挡全封闭、车辆全冲洗、裸土全覆盖、路面须硬化、道路勤洒水、场内无垃圾、堆放应有序、雾炮常开启、监控广覆盖、扬尘有监测”10句话作为工地扬尘治理的要诀在工地现场张贴。

  三是实现市区数字化工地全覆盖。依托委智慧住建数字化平台, 推进建筑工地前端视频监控设备和扬尘监测设备建设,并与中心联网。将数字化建设作为项目安全报监现场勘察的重要内容之一,确保与项目同步建设。目前,数字化工地在市区已经成为标配,实现100%覆盖。

  四是完善工作机制。将施工围挡、冲洗平台、数字化工地建设等扬尘治理各项措施纳入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勘验内容,实现关口前移。完善“文明施工专管员”制度和“日检查、周报告”制度,巩固文明创建期间的成果,积极运用市区文明施工专管员工作微信群,建立覆盖各建筑工地的文明施工信息网络,对专管员信息报送情况开展网上巡查,建立通报制度。

  五是加强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今年6月份省厅组织开展了市政道路扬尘防治专项检查,此次共检查市政道路施工项目 53 条,自查下发整改通知书22份,停工整改项目1个,处罚责任单位2家,将施工扬尘污染治理纳入建筑工地和混凝土搅拌站日常巡查管理。今年以来,市建管处开展巡查609次(项),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122份,《停工整改通知书》36份。

  六是加强督查。对市大气办今年以来向我委交办的省大气污染防治督查发现的15批次47个问题(其中3个经核实非本部门问题,已退回)及时交办,督促落实整改,所有问题都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到位。今年7月1日到7月底,我委对交办各地的省大气污染防治督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组织开展了“回头看”,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有效,防止新的污染问题滋生和有效遏制反弹。10月13日,市大气办开展城区大气污染防治问题专项督查以来,我委落实专人对市大气办督查问题及时交办、及时查办、及时反馈。

  积极协助市区未升级混凝土搅拌站异地搬迁改造,开发区新站点主体完工,大观区新站点开工建设。协调督促丰一混凝土搅拌站完成大湖东岸的分站搬迁。

  七是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要求建设单位承担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首要责任,施工单位承担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主体责任,监理单位承担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监理责任,进一步压实各方主体责任。

  八是加大典型违法案件查处力度。20**年对建筑扬尘违法行为立案查处21起,罚款59万元。有效震慑了扬尘违法案件的发生,达到了“处罚一个,教育一片” 的效果。

  (二)建筑节能

  年初以来,我市紧紧围绕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要求,分解工作、细化任务、压实责任,通过层层传导,将各项任务逐步落到实处,紧锣密鼓开展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行动实施工作,促进我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行动实施积极稳妥推进。

  1.新建建筑节能。通过建筑节能设计、施工图审查制度和施工过程中对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的严格监管,确保了绿色建筑、建筑节能工作得到了很好的落实。对民用建筑工程均要求进行绿色建筑设计建造,并必须进行施工图审查。要求施工图设计阶段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和在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中加强对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的审查,并按照符合要求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和监理。目前,全市设计、施工阶段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达100%,其中公共建筑执行65%的节能标准,建筑节能实体质量总体受控,整体水平稳中有升。全市新增节能建筑开工面积964.7万平米;竣工面积361.5万平米。

  2.绿色建筑。今年以来,我市建筑绿色建筑推广工作步入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快车道。绿色建筑做到在设计阶段执行率达到100%。市区土地出让(划拨)条件中明确绿色建筑实施要求,将其纳入规范化轨道。市住建委出台《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市建筑施工现场建筑节能信息公示有关规定的通知》、《XXX市建筑节能监督管理若干规定》、《XXX市建筑节能施工质量检查要点》、《XXX市绿色建筑监督管理若干规定》等。截至目前,全市在施工图设计阶段按绿色建筑标准进行施工图设计并通过图审的建筑面积为898.6万㎡,占当年新建建筑面积964.7万平方米(扣除工业建筑205万平方米)的比例约93.1%。

  (三)农村住房节能改造。注重宣传引导,在全市各县(市)乡镇积极宣传能源利用和节能材料使用,高度重视农村危房改造建筑节能推广,引导各地根据当地资源条件,尽量选取当地材料,传承和改进传统建筑节能措施,尊重农民生产生活习惯,因地制宜地采用经济合理的节能技术,利用有限的资金,采取最有效的措施,尽可能地改善贫困户住房条件。

  二、存在问题

  一是部分企业扬尘防治工作标准不高,重视不足,主体责任不落实。在当前各级环保督查非常严格的高压态势下,个别企业片面追求工程进度,对扬尘防治工作漠然视之。如围挡不设置或不符合要求;车辆出入口出不设置自动冲洗装置;无扬尘监控设备;场地道路不硬化;裸土不覆盖等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基本措施都未落实。

  二是建筑扬尘防治投入不足。部分建筑施工单位为节约成本,不愿加大扬尘防治经费的投入。如一些项目用人工冲洗代替自动冲洗,难以取得预期效果;有的项目用钢管加安全网替代施工围墙或围挡。

  三是监管力量薄弱,监管手段单一。现场监管人员力量薄弱,与日益增大的工程建设规模不相适应,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监管工作开展,人均监管面积较大,现场监管方式单一,多为事后监管,事前和事中监管不足,不能做到防患于未然。

  三、20**年度工作计划

  (一)以实施建筑扬尘XXX地方标准为契机,全面巩固和提升扬尘管控水平。省建筑扬尘污染治理地方标准即将出台,要求更严、标准更高、内容更细,我们将以实施标准为契机,倒逼责任主体提标升级,常态长效。同时,积极推进在建的新混凝土搅拌站建成投产,完成老站拆除。

  (二)巩固和拓展数字化工地成果,推进建筑工地扬尘防治信息化全覆盖。梳理数字化工地设施管护各节点及要素,建立工作机制,明确管护责任,落实闭环管理,确保数字化工地“建得成、用得了、效果好”。

  (三)提高建筑节能标准,加大绿色建筑推广力度。继续通过建筑节能设计、施工图审查制度和施工过程中对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的严格监管,确保了绿色建筑、建筑节能工作得到了很好的落实,引导有条件县(市)、区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四)继续开展秋冬季攻坚行动。严格按照市大气办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要求,狠抓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进一步细化工资标准,加强秋季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将任务措施分解落实到各地、各部门,督促企业制定落实措施。

  (五)重拳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狠抓督促整改工作。坚持“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利用日常检查和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落实网格化管理和属地管理,对整改缓慢或拒不整改的项目,实施全市通报、媒体曝光和挂牌督办。对于情节严重的项目,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XXX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上限处罚到位。

  按照自治区“蓝天碧水·绿色城乡”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年实施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蓝天碧水办〔2018〕78号)要求,我市结合《XXX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年)实施方案》,组织各县(区)及相关部门对20**年实施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情况

  (一)空气质量变化情况

  1、空气质量的年际变化。20**年1-11月,剔除沙尘天气后,XXX市区有效监测天数291天,优良天数282天,达标率96.9%,与去年同期(有效监测天数299天,优良天数285天,达标率95.3%)相比上升1.6%。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74微克/立方米,同比(75微克/立方米)下降1.3%;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30微克/立方米,同比(31微克/立方米)下降3.2%;二氧化硫平均浓度9微克/立方米,同比(10微克/立方米)下降10%;氮氧化物平均浓度26微克/立方米,同比(28微克/立方米)下降7.1%;臭氧-8小时平均浓度107微克/立方米,同比(97微克/立方米)上升了10.3%;一氧化碳平均浓度0.8微克/立方米,同比(0.9微克/立方米)下降了11.1%。

  2、城市达标情况。20**年,我市大气污染物PM2.5年均排放浓度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浓度限值。

  (二)大气重污染过程分析

  1、重污染过程时间与范围。20**年重度污染(四级及四级以上)天数为7天,较20**年3天增加了4天。

  2、大气污染物浓度峰值。我市几次重度污染天气均受周边区域沙尘天气影响,分别出现在2月9日,PM10日均浓度为709微克/立方米,最大峰值1690微克/立方米,从2月9日5时开始至2月9日22时结束;4月3日至5日,PM10日均浓度为424微克/立方米,最大峰值1364微克/立方米,从4月2日21时开始至4月6日8时结束;5月25日至26日,PM10日均浓度为375微克/立方米,最大峰值1515微克/立方米,从5月25日17时开始至5月27日3时结束;11月26日,PM10日均浓度为900微克/立方米,最大峰值1796微克/立方米,从11月26日0时开始至11月27日3时结束。

  (三)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完成情况

  1、环境空气质量目标:20**年,自治区下达我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较20**年下降4.4%,达到86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和20**年持平,达到34微克/立方米;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0.4%。

  2、目标完成情况:20**年1-11月,剔除沙尘天气后,我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较20**年下降1.3%,达到74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较20**年下降3.2%,达到30微克/立方米;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6.9%,全市环境空气质量得到有效改善。由1-11月监测数据分析,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达到自治区考核目标。

  二、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完成情况

  (一)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1、区域产业布局调整。一是整合修编园区总体规划。按照《中共XXX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整合提升市区产业园区的实施意见》(固党发〔2016〕13号)、《关于加快XXX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的实施方案》(固党发〔2017〕17号),制定《XXX市工业园区优化提升和改革创新行动方案》(固党发〔2018〕132号),对市区园区整合,将清水河工业园区整合到XXX经济技术开发区, 对“一区三园”的功能布局及产业定位,通过公开招标进行园区总规修编,修编草案已经市政府专题会议研究;二是严格企业环保准入,严禁落后产业高耗能、高污染产能转移产业在我市落户及新增项目,大力发展生态旅游为主的第三产业。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严禁高污染、高耗能及落后产能项目落地,全年共受理环评94项,下达环评批复91项, 否决了高污染、高耗能项目3个。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全过程监管,要求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将企业落实“三同时”作为申领排污许可证的前提;三是按照园区总体规划严格要求污染项目入园建设。

  2、落后产能淘汰和过剩产能压减。按照《20**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发布XXX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限制和淘汰产业目录的通知》和《XXX市产业准入限制类和禁止类投资项目目录》政策要求,严格落后产能行业准入,20**年我市未新增“两高”行业企业,目前全市万吨以下马铃薯淀粉加工企业已全部淘汰。

  3、“散乱污”企业整治。按照自治区关于印发《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全面开展“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行动,实行拉网式排查。坚决杜绝“散乱污”企业项目建设和已取缔“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死灰复燃,确保取缔到位。市区共排查出“小散乱污”企业78家,其中建成区内5家,建成区外73家。目前完成拆除、整改72家,6家未完成整改。

  4、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整治。按照《XXX市工业企业全面达标实施方案》、《XXX市环境监管网格化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加大执法力度,持续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以市、县(区)、乡(镇、街道办事处)政府为责任主体,明确相关部门环境监管职能,建立1个一级网格、5个二级网格、68个三级网格,以行政村(社区居民委员会)行政区域为单元,建立了四级网格。制定了《XXX市环境监察网格化全覆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权责分明、全面覆盖的原则,建立完善分层网格制,初步形成了面到县、点到人、横到边、纵到底的监管格局。截至目前,共检查企业(单位)869家次,出动执法人员1500人次,立案查处76起(其中一般行政处罚案件39起,其他处罚案件37起),处罚金额人民币1030万余元(其中一般行政处罚340.4万元,按日处罚1起690万元)。重点监控企业17家企业(7家不具备安装条件),已安装在线监控设施10家,安装率100%,截止目前数据传输有效率均达到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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