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d文档】 医院新冠型肺炎应急预案方案 医院新冠防控应急预案3篇

2020-11-30  |   格式:DOC  |   分类: 工作公文 > 工作计划
摘要:  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市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应急处理预案。  一、指导思想  共和国传染病防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为指导,依照《中华人民治法》《中华 ...(全文共:10643字)

  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市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应急处理预案。

  一、指导思想

  共和国传染病防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为指导,依照《中华人民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区相关工作要求,建立快速反应机制,提高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置能力,全力保障干部职工的健康安全,营造稳定有序的工作环境。

  二、领导机构

  成立区经济合作外事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三、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决策部署,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机关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把干部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联动工作机制,认真落实防控措施,全力做好防控工作,有效预防、及时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暴发和蔓延,切实保障干部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机关安全稳定。

  四、防控措施及任务分工

  (一)做好值班值守。此次疫情发生持续时间贯穿春节期间,做好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攻坚战的思想准备,认真落实疫情期间机关值班值守制度,做到疫情期间每个股室要有值班人员在岗、值班电话畅通,如有情况及时处理上报。(责任股室:机关各股室)

  (二)加强疫情防控宣传教育。面向全局机关干部,通过门户网、微信公众号、微信及qq工作群等网络渠道,及时传达有关文件精神并编发通知注意事项,开展健康教育,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和防控要求,提醒和引导干部职工及家属外出按要求佩戴口罩,保持清洁卫生和充足睡眠,做好自身防护,加强体育锻炼;不到人流量大的场所逗留;不得前往XXX等疫情严重地区及其周边地区;密切关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发展变化,及时发布区内疫情有关信息,避免引发恐慌等不良情绪。(责任股室:综合办、政策信息办)

  (三)了解和掌握全局干部职工动态。对干部职工认真开展摸排工作,全面了解本单位干部职工及其家属假期外出、亲友来访及健康情况,重点掌握干部职工春节期间是否去过XXX、XXXXXX、XXXXXX等地或者接触过上述重点地区返乡人员情况,及时掌握动向,做到精准摸排,并签好承诺书。如有发现,将在第一时间内上报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当事人本人做好自我居家观察隔离防控,及时向居住所在社区联系登记。(责任股室:综合办)

  (四)加强管控大型活动。疫情防控期间,局机关暂不举办各种规模的投资推介会、恳谈会,不组织规模化外出小分队招商,减少人员聚集机会;召开小型会议,参会人员应正确佩戴有效防护口罩,并做好其它配套防护措施,避免人员聚集引发疫情扩散。(责任股室:综合办、经济合作办、重大活动办)

  (五)加强联防联控。加强区域安全管理,配合管委会封闭办公大楼侧门和后门,上下班只从正门进出。每天在管委会大楼正门进出口配合门卫做好红外线体温监测仪测量体温工作;定量分配防护用品,购买洗手液、消毒剂,每天做好办公室通风和消毒工作,保持清洁卫生。(责任股室:机关各股室)

  (六)及时报送疫情信息。加强和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卫健局)密切联系,坚持每日一报疫情防控工作动态,及时掌握信息,获取专业指导,根据疫情发展形势适时调整机关内部防控工作措施,做好机关内部疫情防控。如有异常情况,要迅速、妥善予以处置,按照“先口头、再书面”的程序及时、如实上报至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卫健局),并配合有效处置疫情。(责任股室:综合办、政策信息办)

  五、责任追究

  机关各股室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对此次疫情重视不够、措施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缓慢的股室和个人,启动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机制;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股室和个人的责任。

  六、善后与恢复工作

  疫情事件处置完成后,工作重点要马上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正常工作秩序。要认真做好或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受到疫情损害相关人员的善后工作,对疫情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卫生隐患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

  一、基本要求

  (一)制定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新型冠状病毒的病原学特点,结合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和诊疗条件等,建立预警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

  (二)开展全员培训。依据岗位职责确定针对不同人员的培训内容,使其熟练掌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防控知识、方法与技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早控制。

  (三)做好医务人员防护。医疗机构应当规范消毒、隔离和防护工作,储备质量合格、数量充足的防护物资,确保医务人员个人防护到位。在严格落实标准预防的基础上,强化接触传播、飞沫传播和空气传播的感染防控。

  (四)关注医务人员健康。医疗机构应当合理调配人力资源和班次安排,避免医务人员过度劳累。针对岗位特点和风险评估结果,开展主动健康监测。采取多种措施,保障医务人员健康地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

  (五)加强感染监测。做好早期预警预报,加强对感染防控工作的监督与指导,发现隐患,及时改进。发现疑似或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时,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及时报告,并在2小时内上报信息,做好相应处置工作。

  (六)做好清洁消毒管理。按照《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加强诊疗环境的通风,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进行空气消毒,也可配备循环风空气消毒设备。严格执行《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做好诊疗环境、医疗器械、患者用物等的清洁消毒,严格患者呼吸道分泌物、排泄物、呕吐物的处理,严格终末消毒。

  (七)加强患者就诊管理。医疗机构应当做好就诊患者的管理,尽量减少患者的拥挤,以减少医院感染的风险。发现疑似或确诊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患者时,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患者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及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不具备救治能力的,及时将患者转诊到具备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诊疗。

  (八)加强患者教育。医疗机构应当积极开展就诊患者及其陪同人员的教育,使其了解新型冠状病毒的防护知识,指导其正确洗手、咳嗽礼仪、医学观察和居家隔离等。

  (九)加强感染暴发管理。严格落实医疗机构感染预防与控制的各项规章制度,最大限度降低感染暴发的风险。增强敏感性,一旦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疑似暴发或暴发,医疗机构必须按照规定及时报告,并依据相关标准和流程,启动应急预案,配合做好调查处置工作。

  (十)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确诊或疑似患者产生的医疗废物,纳入感染性医疗废物管理,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规范处置。

  二、重点部门管理

  (一)发热门诊。

  1.发热门诊建筑布局和工作流程应当符合《医院隔离技术规范》等有关要求。

  2.留观室或抢救室加强通风;如使用机械通风,应当控制气流方向,由清洁侧流向污染侧。

  3.配备符合要求、数量充足的医务人员防护用品,发热门诊出入口应当设有速干手消毒剂等手卫生设施。

  4.医务人员开展诊疗工作应当执行标准预防。要正确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戴口罩前和摘口罩后应当进行洗手或手卫生消毒。进出发热门诊和留观病房,严格按照《医务人员穿脱防护用品的流程》要求,正确穿脱防护用品。

  5.医务人员应当掌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流行病学特点与临床特征,按照诊疗规范进行患者筛查,对疑似或确诊患者立即采取隔离措施并及时报告。

  6.患者转出后按《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进行终末处理。

  7.医疗机构应当为患者及陪同人员提供口罩并指导其正确佩戴。

  (二)急诊。

  1.落实预检分诊制度,引导发热患者至发热门诊就诊,制定并完善重症患者的转出、救治应急预案并严格执行。

  2.合理设置隔离区域,满足疑似或确诊患者就地隔离和救治的需要。

  3.医务人员严格执行预防措施,做好个人防护和诊疗环境的管理。实施急诊气管插管等感染性职业暴露风险较高的诊疗措施时,应当按照接治确诊患者的要求采取预防措施。

  4.诊疗区域应当保持良好的通风并定时清洁消毒。

  5.采取设置等候区等有效措施,避免人群聚集。

  (三)普通病区(房)。

  1.应当设置应急隔离病室,用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隔离与救治,建立相关工作制度及流程,备有充足的应对急性呼吸道传染病的消毒和防护用品。

  2.病区(房)内发现疑似或确诊患者,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按规范要求实施及时有效隔离、救治和转诊。

  3.疑似或确诊患者宜专人诊疗与护理,限制无关医务人员的出入,原则上不探视;有条件的可以安置在负压病房。

  4.不具备救治条件的非定点医院,应当及时转到有隔离和救治能力的定点医院。等候转诊期间对患者采取有效的隔离和救治措施。

  5.患者转出后按《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对其接触环境进行终末处理。

  (四)收治疑似或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的病区(房)。

  1.建筑布局和工作流程应当符合《医院隔离技术规范》等有关要求,并配备符合要求、数量合适的医务人员防护用品。设置负压病区(房)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相关要求实施规范管理。

  2.对疑似或确诊患者应当及时采取隔离措施,疑似患者和确诊患者应当分开安置;疑似患者进行单间隔离,经病原学确诊的患者可以同室安置。

  3.在实施标准预防的基础上,采取接触隔离、飞沫隔离和空气隔离等措施。具体措施包括:

  (1)进出隔离病房,应当严格执行《医院隔离技术规范》《医务人员穿脱防护用品的流程》,正确实施手卫生及穿脱防护用品。

  (2)应当制定医务人员穿脱防护用品的流程;制作流程图和配置穿衣镜。配备熟练感染防控技术的人员督导医务人员防护用品的穿脱,防止污染。

  (3)用于诊疗疑似或确诊患者的听诊器、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及护理物品应当专人专用。若条件有限,不能保障医疗器具专人专用时,每次使用后应当进行规范的清洁和消毒。

  4.重症患者应当收治在重症监护病房或者具备监护和抢救条件的病室,收治重症患者的监护病房或者具备监护和抢救条件的病室不得收治其他患者。

  5.严格探视制度,原则上不设陪护。若患者病情危重等特殊情况必须探视的,探视者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做好个人防护。

  6.按照《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规定,进行空气净化。

  三、医务人员防护

  (一)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当强化标准预防措施的落实,做好诊区、病区(房)的通风管理,严格落实《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要求,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必要时戴乳胶手套。

  (二)采取飞沫隔离、接触隔离和空气隔离防护措施,根据不同情形,做到以下防护。

  1.接触患者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呕吐物及污染物品时:戴清洁手套,脱手套后洗手。

  2.可能受到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等喷溅时:戴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穿防渗隔离衣。

  3.为疑似患者或确诊患者实施可能产生气溶胶的操作(如气管插管、无创通气、气管切开,心肺复苏,插管前手动通气和支气管镜检查等)时:

  (1)采取空气隔离措施;

  (2)佩戴医用防护口罩,并进行密闭性能检测;

  (3)眼部防护(如护目镜或面罩);

  (4)穿防体液渗入的长袖隔离衣,戴手套;

  (5)操作应当在通风良好的房间内进行;

  (6)房间中人数限制在患者所需护理和支持的最低数量。

  (三)医务人员使用的防护用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四)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隔离衣等防护用品被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等污染时应当及时更换。

  (五)正确使用防护用品,戴手套前应当洗手,脱去手套或隔离服后应当立即流动水洗手。

  (六)严格执行锐器伤防范措施。

  (七)每位患者用后的医疗器械、器具应当按照《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清洁与消毒。

  四、加强患者管理

  (一)对疑似或确诊患者及时进行隔离,并按照指定规范路线由专人引导进入隔离区。

  (二)患者进入病区前更换患者服,个人物品及换下的衣服集中消毒处理后,存放于指定地点由医疗机构统一保管。

  (三)指导患者正确选择、佩戴口罩,正确实施咳嗽礼仪和手卫生。

  (四)加强对患者探视或陪护人员的管理。

  (五)对被隔离的患者,原则上其活动限制在隔离病房内,减少患者的移动和转换病房,若确需离开隔离病房或隔离区域时,应当采取相应措施如佩戴医用外科口罩,防止患者对其他患者和环境造成污染。

  (六)疑似或确诊患者出院、转院时,应当更换干净衣服后方可离开,按《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对其接触环境进行终末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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