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县人民检察院
关于规范发放津贴补贴情况自查报告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地区和我县关于规范津贴补贴发放的政策规定,防止津贴补贴乱发现象的发生,打好规范津贴补贴工作的基础,根据《XXXX县开展规范发放津贴补贴专项整治工作方案》(XX纪发[20XX]XX号)文件精神,我院迅速行动起来,针对院内津补贴发放情况进行细致、彻底地自查,现将自查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组织领导
院领导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规范发放津贴补贴专项整治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办理并负责反馈。为扎实抓好这项工作,还制订了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自查自纠工作的指导思想、责任和要求,确保自查自纠工作落到实处。
二、自查内容
1、违反规定自行新设项目或者继续发放已经明令取消的津贴补贴;2、超过规定标准、范围发放津贴补贴;3、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有关公务员奖励的规定,以各种名义向职工普遍发放各类奖金;4、在实施职务消费和福利待遇货币化改革并发放补贴后,继续开支相关职务消费和福利费用;5、违反规定发放加班费、值班费和未休年休假补贴;6、违反《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监察部、财政部、人事部、审计署关于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问题的通知》(中纪发〔20XX〕17号)等规定,擅自提高标准发放改革性补贴的;7、超标准缴存住房公积金;8、
以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实物等形式发放津贴补贴;9、违反规定使用工会会费、福利费及其他专项经费发放津贴补贴的;10、借重大活动筹备或者节日庆祝之机,变相向职工普遍发放现金、有价证券或者与活动无关的实物;11、违反规定向关联单位(企业)转移好处,再由关联单位(企业)以各种名目给机关职工发放津贴补贴;12、其他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的情况。
三、自查结果
根据《XXXX县开展规范发放津贴补贴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我院认真对照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总体要求,对我院20**年以来津贴补贴发放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自查。从自查情况看,我院能够严格落实规范津贴补贴的相关文件要求,没有出现违反规范津贴补贴各项规定的情况,应执行的政策规定均能严格遵照执行到位。
XXXX县人民检察院
二〇XX年六月十日
尊敬的领导:
关于我单位在今年二月份违规向全站干部职工发放交通补贴一事,我表示深刻反省,怀着无比愧疚的心情作深刻检讨。
在发放补贴之前的会议上,起初我内心是不同意的,但考虑到单位干部职工在去年工作期间,起早贪黑,加班加点,工作非常辛苦,同时单位干部职工的总体工资待遇偏低,特别是站里大部分职工都是年轻同志,家庭经济负担较重。
于是我动了恻隐之心,放弃原则,同意了补贴的发放。为此,近一段时间以来,我不停反思、深刻检讨自己的主观决定,心情非常沉重。造成这样严重的后果,主要有以下原因:
一、政治觉悟低。
十八大后,党和国家提出八项规定、六条禁令,大力转变政府工作作风。在这样严峻的形势下,我却没有足够的认识,没有把八项规定、六条禁令放在心上,落到实处,与党的要求相违背。
二、纪律性不强。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我没有遵守党的要求,没有遵守有关规定,没有将规章制度刻在心中。事前,没有考虑自己的行为决定是不是与制度相违背,以致事态未及时刹车控制,未能杜绝后续结果的发生。
三、存在侥幸心理。
由于认为这次发放的费用是全站干部职工交通补贴,所以我认为应该不会被外人知道。正是有了这种侥幸心理,放松了党性修养锻炼,理想信念淡化,纪律观念淡薄,未坚持原则才做出了违规的事情。
事情已经发生造成严重不良后果,作检讨也难表我悔恨痛惜之情。归根到底,还是我没有认真深入理解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六条禁令”的精神,对自己要求不严。没有履行好自己的岗位职责,辜负了领导的培养与信任。经过这次事情,我充分认识到自己的不足,我为我的行为感到后悔,也对给我站带来的不好影响感到愧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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