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d文档】 审计整改报告:乡镇扶贫

2020-10-19  |   格式:DOC  |   分类: 工作公文 > 其他
摘要:审计整改报告:乡镇扶贫  加强对村干部及村集体经济负责人村级财务管理的培训,树立规范的财务管理和遵守财经纪律的意识,防止新增村集体债务。同时,财政、农业等部门加大对村级财务管理督导力度,督促村级规范使用各类资金。本网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审计整改报告:乡镇扶贫资料,提供参考,欢迎参阅。 & ...(全文共:9690字)

  审计整改报告:乡镇扶贫

  加强对村干部及村集体经济负责人村级财务管理的培训,树立规范的财务管理和遵守财经纪律的意识,防止新增村集体债务。同时,财政、农业等部门加大对村级财务管理督导力度,督促村级规范使用各类资金。得范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审计整改报告:乡镇扶贫资料,提供参考,欢迎参阅。
 


 

  报告一

  xx市扶贫开发办公室、xx市财政局:

  根据《自治区扶贫办 财政厅关于认真做好20**年扶贫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县认真开展20**年扶贫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20**年1月-4月,xx市审计局审计组派出工作组进驻我县,对我县20**年脱贫攻坚政策落实资金分配管理使用和项目建设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在审计期间,我县上下形成一盘棋思想,相关部门主动对接审计组,对存在问题主动整改;在审计组未出审计意见之前,县政府办专门组织召开审计情况对接会,与审计组进行沟通,主动整改问题。审计组发出审计报告后,县政府及时制定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方案,落实整改责任单位,明确整改内容、要求和期限;及时组织召开全县扶贫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部署会、汇报会,安排部署审计整改工作,对存在问题的部门、乡(镇)领导进行了集体谈话,要求各部门对号入座,切实抓好问题整改,同时举一反三,完善管理,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二、审计整改情况

  (一)问题整改情况

  在自治区、xx市审计部门的精心指导和关心支持下,我县把推进扶贫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抓实抓好,认真落实脱贫攻坚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要求,迅速反应,举一反三,推行完善整改机制、实行立审立改、开展整改回头看、清单式整改管理,多措并举推动脱贫攻坚问题整改并取得实效。

  此次审计共发现4个方面22个问题,涉及资金104.96万元。截止20**年7月28日已完成整改问题22个、涉及资金104.96万元,问题整改比例100%、问题涉及金额整改比例100%。

  1.“产业扶贫”方面的问题。

  (1)部分扶贫产业园覆盖目标贫困户比例不达标。

  审计指出:马山县20xx—20**年扶持创建的12个“香樟、桑蚕、晚熟柑橘等三大产业”扶贫示范园中,有2个村的示范园由于建设地点不在本村而未能覆盖本村的贫困户,分别是周鹿镇智超村沃柑产业扶贫示范园和周鹿镇上荣村香樟种植产业扶贫示范园。

  整改情况:两个示范园已于20**年3月20日前通过产品收购、园区务工等方式覆盖带动本村贫困户已达40%(含)以上,达到“市级五大产业示范园覆盖全村贫困户40%(含)以上”的要求;相关部门指导产业园根据收购产品种类来发展多种经营方式,从而现实覆盖带动贫困户;县产业专责组加强对扶贫产业示范园的检查指导工作,巩固带贫成果,促进产业长效发展;县扶贫办、县财政局今后将继续加大对扶贫产业示范园的扶持资金的倾斜力度,巩固扶贫产业示范园取得成果,在乡村振兴中实现产业兴旺。该问题已整改完毕。

  (2)未及时追回剔除户以奖代补资金3.83万元。

  审计指出:20**年11月,马山县剔除了一批建档立卡贫困户,但未及时收回相关人员已享受的20**年度以奖代补产业扶贫补助资金,涉及金额3.83万元,涉及户数12户。

  整改情况:审计指出后,马山县里当瑶族乡人民政府、加方乡人民政府、周鹿镇人民政府、林圩镇人民政府等4个乡(镇)加大对剔除户已享受20**年度以奖代补产业扶贫补助资金的追回力度,于20**年5月8日,马山县里当瑶族乡人民政府、加方乡人民政府、周鹿镇人民政府、林圩镇人民政府已全部追回剔除户以奖代补资金3.83万元并上缴国库。该问题已整改完毕。

  (3)未按标准发放以奖代补资金,涉及3户共1.25万元。

  审计指出:20**年,马山县部分以奖代补资金未按奖补标准发放,涉及建档立卡贫困户3户共计1.25万元。

  整改情况:审计指出后,加方乡人民政府、里当瑶族乡人民政府和古零镇人民政府已追回未按标准发放的资金1.25万元并上缴国库。该问题已整改完毕。

  2.“三保障”方面的问题。

  (1)部分跨省(区)就读的学生资助情况掌握不到位。

  审计指出:20**年,马山县在广西区外就读的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有1130人,截至20**年3月31日,马山县学生资助中心未能及时掌握在广西区外就读的226名就读学生获得资助的情况。

  整改情况:县教育局已组织乡(镇)、帮扶干部核实226名区外就读建档立卡学生资助情况,其中:已有25名在区外获得资助,201名未享受资助学生,我县于20**年4月23日下达5.84万元资助区外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学生资助金到各乡(镇)中心学校,各乡(镇)中心学校于20**年4月30日已全部将资助金发放到位。该问题已整改完毕。

  (2)部分建档立卡贫困对象未享受雨露计划补助,涉及金额0.93万元。

  审计指出:20**年,马山县古零镇、林圩镇、XXX镇、里当瑶族乡有9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在中职、高职学校就读,未获得雨露计划补助,涉及补助资金0.93万元。

  整改情况:审计指出后,县扶贫办已于20**年3月30日将补助资金0.93万元拨付到学生或其家长账户上。该问题已整改完毕。

  (3)部分贫困户应享受未享受医疗差异化财政补助。

  审计指出:20**年度,马山县有xx0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个人参保财政应补未补至60%,未享受医疗差异化财政补助,涉及金额1.51万元。

  整改情况:审计指出后,县医保局立即进行了整改,截至20**年4月14日已全部完成对xx0名应补未补人员进行了补助,补助金额合计1.51万元。该问题已整改完毕。

  (4)医疗救助兜底超比例报销,涉及21人次,金额合计0.47万元。

  审计指出:一是20**年,马山县存在医疗救助兜底报销比例超100%,涉及xx人次,共计2939.71元,其中住院xx人次,共计2926.94元;门慢2人次,共计12.77元。二是“xx智慧人社”系统“一站式”结算模块于20**年7月上线,在此之前马山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医疗费用兜底保障费用为手工测算补助,因测算错误,导致多兜底2人次,共计xx98.xx元。两项合计:0.47万元。

  整改情况:审计指出后,县医保局及时进行核查,并统一印发了《马山县医疗保障局稽告书》下发给被告知人,对多享受二次报销及多兜底资金进行追回工作。截止20**年4月14日,县医保局已将多兜底0.47万元全部追回。该问题已整改完毕。

  (5)部分幼儿保教费免除对象不符合条件。

  审计指出:20**年,马山县学生资助中心超范围免除在园幼儿保教费,涉及15人次,涉及金额1.13万元。其中春季学期有城镇低保学生1人次,非贫困户2人次,剔除户7人次;秋季学期有非贫困户1人次,剔除户2人次,20**年10月动态分户后不属于贫困户2人次。

  整改情况:审计指出后,县学生资助中心督促相关幼儿园退回不符合免保教费补助资金,相关幼儿园于20**年4月15日已退回免保教费补助资金1.13万元。该问题已整改完毕。

  (6)部分学生重复享受寄宿生补助和家庭经济困难生活补助。

  审计指出:20**年,马山县有4人重复享受寄宿生补助和家庭经济困难生活补助,涉及金额0.23万元。其中1人重复享受20**年春学期寄宿生生活补助和家庭经济困难生活补助;1人重复享受寄宿生生活补助;2人重复享受家庭经济困难生活补助。

  整改情况:审计指出后,县学生资助中心已于20**年4月13日全部追回重复发放的寄宿生补助和家庭经济困难生活补助资金0.23万元。该问题已整改完毕。

  (7)部分学生重复享受高中免学费项目和助学金补助。

  审计指出:20**年,马山县有4人重复享受高中免学费补助和助学金补助,涉及金额0.xx万元。其中3人重复享受高中免学费补助项目,1人重复享受高中助学金补助项目。

  整改情况:审计指出后,县学生资助中心已调减了三个免学费补助指标,追回重复享受的高中助学金。该问题已整改完毕。

  (8)违规为5名非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缴纳社保。

  审计指出:20**年,马山县有5人在20**年至20**年期间因死亡、户籍迁出、嫁出等原因退出建档立卡国扶系统,马山县违规为这5人缴纳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涉及金额0.11万元。

  整改情况:审计指出后,县医保局已追回财政代缴的补助资金0.11万元。该问题已整改完毕。

  3.“村集体经济”方面的问题。

  (1)违规新增村集体债务15万元。

  审计指出:20**年10月12日,马山县XXX镇同富社区居民委员会向他人借款20万元作为村集体购买房产的补充资金,借款期限为20**年1月1日起至20**年12月31日止。20**年1月8日,同富社区居民委员会提前偿还该笔借款中的5万元,借款余额15万元。

  整改情况:XXX镇同富社区村民合作社于20**年6月29日偿还购房借款,今后督促各村加强村集体经济相关政策的学习力度,用好政策,防止新增村集体的债务。该问题已整改完毕。

  (2)购买房产未办妥不动产登记。

  审计指出:①20**年9月3日,马山县XXX镇四达社区居民委员会使用财政扶持村级集体经济资金85万元购买一栋房产用于出租获取收益。截至审计时,该房产仍登记在原产权人名下未办妥不动产变更登记。

  ②20**年10月12日,马山县XXX镇同富社区居民委员会使用财政扶持村级集体经济资金100万元和借款20万元购买一栋房产用于出租获取收益。截至审计时,该房产未在不动产登记系统登记,同富社区居民委员会也未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不动产登记。

  整改情况:XXX镇四达社区和同富社区已将不动产登记相关材料提交县自然资源局,县自然资源局已受理。四达社区已于20**年7月7日缴纳土地出让金;县自然资源局于20**年7月5日召开联审会,讨论同富社区土地权属登记情况,经讨论拟同意按照历史沿用方式给予登记,土地权属性质国有划拨,上报县人政府批复同意后即可办理登记手续。该问题已整改完毕。

  4.“项目管理”方面的问题。

  (1)个别扶贫产业园建设内容重复立项入库。

  审计指出:杨树村龙玩旅游农业观光产业示范园经周鹿镇人民政府于20**年4月12日批复同意创建,于20**年6月25日列入马山县20**年第四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该产业园的建设内容包括建设停车场和公厕一个。

  经审计检查,该产业园批文中的停车场和公厕已由马山县旅游发展局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在20**年建成,相关建设项目已列入了马山县20**年第三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

  整改情况:一是经核查,周鹿镇杨树村龙玩旅游农业观光产业示范园实际上只是建设内容重复立项入库,未重复拨付工程款。该产业示范园在20**年审计结算过程中,已发现停车场和公厕两个建设内容重复立项入库,并在广西信天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印发的《关于马山县周鹿镇杨树村龙玩旅游农业观光产业示范园项目投资完成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信天祥专审自(20xx) 第041号)中要求剔除停车场和公厕建设内容。周鹿镇杨树村民委员会于20**年3月25日向周鹿镇人民政府申请将该示范园建设内容调整为: 1、建设亲水栈道400米,计划投资100万元; 2、建设码头一个,计划投资60万元;合计xx0万元。周鹿镇人民政府于20**年4月12日批复同意调整。二是为了杜绝此类问题,周鹿镇人民政府组织了相关业务人员学习项目库相关政策,提高业务水平。同时,加大对项目立项、审批的审核力度,确保项目精准入库。该问题已整改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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