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d文档】 关于推进智慧监管建设的指导意见 最新

2020-10-13  |   格式:DOC  |   分类: 写作技巧 > 其他
摘要:  关于推进智慧监管建设的指导意见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政法工作智能化建设的指示精神,落实公安部党委实施大数据战略、建设智慧公安的部署要求,以科技信息技术推进公安监管工作的创新发展,促进公安监管部门更好地履行确保监管安全、服务诉讼和公安工作大局、保障被监管人员合法权益职能,现就推进智慧监 ...(全文共:4976字)

  关于推进智慧监管建设的指导意见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政法工作智能化建设的指示精神,落实公安部党委实施大数据战略、建设智慧公安的部署要求,以科技信息技术推进公安监管工作的创新发展,促进公安监管部门更好地履行确保监管安全、服务诉讼和公安工作大局、保障被监管人员合法权益职能,现就推进智慧监管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深刻领会推进智慧监管建设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各级公安监管部门针对监管场所押量大警力少、被监管人员成份复杂管理难度大的现状,积极顺应信息化发展大势,持续推进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有力提升了监管场所保证安全、服务刑事诉讼和行政执法活动、保障被监管人员合法权益的能力和水平。同时也要看到,与信息技术突飞猛进特别是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新应用层出不穷的新形势新要求相比,各级公安监管部门对现代科技信息技术的应用还存在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突出表现在:被监管人员信息资源整合共享不足,缺少岗位联动,有限警力没有形成有效合力,放大了押量大警力少的矛盾;监管工作从被动应对处置向主动预测预防转变的理念没有牢固树立,运用监管大数据对被监管人员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实施有效管控、防患未然的能力不强;监管业务指导脱离监管场所实时信息资源,动态精准指导水平不高;信息技术应用着眼于具体问题,前瞻性统筹规划不够。推进智慧监管建设要通过应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物联网、移动警务技术,实现信息全面感知、风险精准评估、业务智能辅助,推动勤务模式转型升级,提高驾驭复杂监管形势的能力,更好地履行法定职责。

  二、正确把握推进智慧监管建设的总体要求

  推进智慧监管建设要以防控监所安全风险、规范执法执勤行为、服务公安中心工作、科学有效业务指导为核心目标,坚持职能引领,紧紧围绕公安监管场所基本职能,优先满足保证安全的首要需求;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公安监管工作中的“常见病”、“多发病”,应用科技信息化手段,务求予以根治;坚持深度融合,将科技信息技术与传统有效方式有机结合,按照执法规范和标准,健全升级人机结合的勤务模式,服务实战需求,持续推进完善;坚持统筹协调,自上而下进行规划,省级和地市级公安监管业务指导部门要在本意见指导下,遵循智慧监管建设技术要求,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方法路径,有计划、分步骤推进建设应用。

  三、紧紧抓住推进智慧监管建设的重点工作

  部、省、市三级监管业务指导部门和公安监所要升级、完善、整合原有系统、平台,分级建设资源整合、上下联通的全国公安监所管理综合信息系统、省级公安监所管理综合系统、地市级公安监所管理实战平台和公安监所实战平台,为构建公安监管新型智慧防控体系、智慧管理体系、智慧服务体系和智慧指导体系提供系统、平台支撑。

  (一)建立以强化监所安全保障为核心的智慧防控体系

  1.实现监管动态信息主导勤务。依托公安监所实战平台,实现被监管人员动态信息采集上传、提醒处置、勤务指挥部署、反馈处置结果、监督考核等功能。监所要明确接待、收押、提讯等综合岗位和巡控、管教、医务、所领导等岗位人员应当采集的被监管人员动态信息种类,由各岗位人员实时采集并上传至实战平台;对于需要及时处理的动态信息,实战平台自动提醒对应岗位人员进行处置;监所领导依据动态信息部署勤务,决策指挥;对应岗位人员处置动态信息后,将处置情况反馈至实战平台;实战平台全面记录各岗位工作人员对被监管人员动态信息的采集上传、处置、反馈等情况,自动监督其在岗履职状态,自动生成考核结果。通过监管动态信息主导勤务,实现各岗位信息可视共享、工作任务快速交接、勤务部署科学高效、处置情况实时可查,形成发生警情、实时转递、迅速部署、快速处置、反馈情况的闭环管理,让警力紧随警情,做到快处即然。

  2.监管风险精准评估有效管控。依托公安监所实战平台,对被监管人员羁押记录、案件性质、年龄、智力状况等静态信息,以及现实表现、提讯会见、心理咨询、健康状况等动态信息进行结构化分类,以此为基础探索建立符合监所执法细则安全风险评估要求的积分预警模型,对被监管人员、监室(拘室、戒毒室)安全风险作出定性定量分析和分级分色预警,直观展现风险评估结果,据此实施分级管理。通过监管动态数据分析,实现监情动态全面展现、安全风险精准预测、决策指挥科学高效,将有限警力集中到真正危害监管安全的人和事上,切实提高监所基础管控能力,做到防患未然。

  3.最大限度预防自杀脱逃事故。依托公安监所实战平台,开发简便易用应用工具,及时自动提醒管教民警按照相关要求,在被监管人员新入所、律师家属会见、诉讼阶段变化等容易引发情绪波动的时间节点开展谈话教育。利用人工智能、移动警务设备,提高工作效率,适时开展心理咨询,实时掌握被监管人员思想动态并有效干预,及时疏导可能导致自杀的不良情绪,排除自杀风险。应用智能监控和监室防自缢装置等技术手段,自动发现并快速发出超高、单人滞留和危险区域滞留预警,杜绝被监管人员攀高、单人滞留和危险区域长时间滞留。应用监室信息交互终端和人体生物特征识别加强对监室值班人员的督促管理,促进被监管人员落实值班制度,防止单人值班或者无人值班给被监管人员留下自杀空间。在监区(拘区、戒毒区)出入口,利用生物特征识别设备进行信息比对,防止被监管人员脱逃和误放。对出所就医的被监管人员使用电子脚扣、出所就医防脱逃系统等装置,实现住院病房视频监控联网,加强网上视频督导检查,强化联防联控,全面堵塞出所就医管理漏洞。

  (二)构建以规范执法执勤行为核心的智慧管理体系

  4.规范执法流程。公安监所结合实际,将入所、巡视监控、谈话教育、戒具使用、医疗、讯(询)问、出所就医、释放、交付执行等执法管理流程固化并纳入公安监所实战平台,实现执法管理信息网上记载、审核审批网上进行、执法管理档案和基础工作台帐网上生成。建立健全以监所实战平台记录工作过程为基础的执法监督机制,实现对各岗位民警、辅警、医务人员工作的及时提醒、有效监督,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

  5.加强医疗管理。借鉴医院医疗信息系统建设应用经验,实现被监管人员入所体检、所内及出所诊疗信息全程电子建档,探索引入被监管人员入所前社会医院医疗数据,准确掌握既往病史。有条件的地方要将重点被监管人员接受医疗服务音视频资料并入电子档案。通过监室(拘室、戒毒室)信息交互终端实现被监管人员病情反映、预约就诊。积极利用社会医疗资源,探索实现远程就医诊断。逐步实现被监管人员健康情况监测预警,充分保障被监管人员生命健康权,减少因病死亡,有效避免医疗事故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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