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减灾委《关于做好“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市教育局有关组织开展“防灾减灾日”集中宣传活动的要求,切实增强我校广大学生的防灾减灾意识,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及时、高效、妥善地处置发生在学校的灾难事故,保护师生人身安全,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处置部门与职责
法人代表校长为总指挥,成立应急工作小组,组长为具体责任人。1、应急工作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2、工作小组职责:
(1)发生灾难事故后,学校应急工作小组立即起动本预案。
(2)校长担任学校灾难事故应急处置的总指挥,学校灾难事故应急工作小组负责现场应急处置的指挥和协调。
(3)学校的若干工作小组在学校应急工作小组的指挥下分别开展疏散引导、红十字救护、通信联络工作。
二、预防办法和措施
1、校长为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校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根据安全工作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学校防灾减灾工作管理制度,落实学校防灾减灾工作责任制。
3、加强师生员工防灾减灾意识教育,普及防灾知识和技能。。
4、学校的应急逃生通道和消防通道符合要求;加强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应急处置
1、信息报告
(1)学校发生灾难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内,拨打电话“110”或“120”,向有关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求援施救的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再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2)学校发生灾难事故后,应当根据事故的类别、性质按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相关部门报告。
(3)灾难事故报告的必要内容。灾难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事故简要经过、采取的施救措施、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报告单位、报告人及其它应当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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