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地生效,根据中央和省委、市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考核对象
各县区局、局直单位领导班子及科级干部。
二、考核内容
重点检查单位领导班子及科级干部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职责情况,省、市委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情况,及市局检查(督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三、考核时间
xxxx年x月下旬,与市局年度综合考评结合进行。
四、考核内容
对落实主体责任、强化阵地建设、完善体制机制、加强队伍建设、工作特色亮点、负面清单管控等工作进行考核。
五、考核形式和等次设置
考核采取日常考核和集中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成绩采用百分制,日常考核占比xx%,集中考核占比xx%,两部分分值加总为被考核单位的最后得分。综合考核情况,分别对领导班子和科级干部提出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个等次的评定建议(优秀等次xx%左右,县级领导兼任主要负责同志的单位参评不占评优比例)。
六、方法步骤
(一)日常考核。主要考核各单位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常态化、长效化的情况。由机关党委牵头,有关科室配合,根据市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专项检查(督查)情况、掌握的日常工作推进落实情况,逐项逐条进行量化打分,日常考核分数按权重比例计入总分。
(二)集中考核。与局年度综合考评结合进行、同步实施。具体步骤为:
1.听取汇报。听取被考核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汇报。汇报的主要内容:一是本单位领导班子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情况;二是本人履行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其他科级干部就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书面述职述责。
2.民主测评。单位领导班子接受民主测评,民主测评结果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3.个别谈话。谈话对象为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其他科级干部和干部职工代表(具体谈话人员由各考核组确定),谈话主要了解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工作的有情况,听取意见建议。
4.将单位班子成员学习强国学习分数进行截图统计记录。
5.形成考核报告。采取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办法,根据听取汇报、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形成考核报告。
七、考核结果运用
(一)考核结果纳入单位综合考评成绩。
本文档由网友提供,仅限参考学习,如有不妥或产生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
客服请联系:31998589@qq.com 微信:skillupvip
评论 (1)
点赞 (1)
收藏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