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教育部出台了关于加强中小学生作业、手机、睡眠、读物、体制等“五项管理”的通知文件。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关于组织责任督学进行“五项管理”督导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1}32号)和《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国教督办函{2013}2号)有关要求,为了认真扎实的开展好这项工作,接政府教育督导室通知后实验中学高度重视,迅速对自查工作进行了专项部署,逐项逐条查找存在的问题,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
1、凡在我校就读的学生,一律禁止将手机带入校园, 在学校内的任何地方都不得携带和使用手机。
2、学校的教学楼内外,食堂、每个宿舍均有公用电话。
3、对教师明确规定并严格执行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
4、规定并严格执行不得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
5、定期利用班会对学生合理使用手机教学教育引导。
6、每学期开学都将学生手机管理要求以告家长一封信的形式告知家长。
二、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
1、我校上午上课时间是上午8:00,严格执行中学上午上课不早于8:00的规定。
2、不要求走读生提前到校参加统一的教育教学活动。
3、新生入学对家长培训时明确要求家长督促学生在家按时就寝。
4、对于基础较差不能按时完成作业的学生要求教师进行针对性帮助和辅导,减少作业量。
三、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工作
1、XXX省教育行政部门对课外读物进校园工作进行全面指导和管理。
2、XXX市和教育行政部门每年都要对进校园的课外读物进行监督检查。
3、学校督导组每天进行安检就包括根据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中列出的12条负面清单对学生购买携带的课外读物予以清理。
4、严禁在校园内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严禁任何人、任何机构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
四、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工作
1、要求各年级非中考科目不得布置课外作业,中考科目每天书面作业由年级统一调控,规定作业时间总量不得超过90分钟。
2、利用自习课和课余时间指导学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
3、教学过程考核细则对作业批改要求教师全批全改,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更不允许给家长布置作业或要求家长批改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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