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表工作人员考核办法(2017)
一、考核围
集团公司供水营销中心抄表班组以岗定薪员工。
二、考核容及方式
1、考核容:工作职责的履行情况、工作纪律、考勤制度、抄表准确率、水费回收率和投诉处理等方面。
2、考核方式:按月考核,即抄表期结束的次月对上月的工作进行考核。
三、考核标准
1、工作职责:能按照抄表工岗位工作职责完成各项工作的为合格。
2、工作纪律:
(1)抄表人员须按照部门规定的时间完成抄表、水费通知单、水费发票发送工作。
(2)抄表人员须按照公司“社会承诺服务”要求,及时联系和处理热线工单,反馈用户信息做好善后处理。
(3)抄表人员须按照供水营销中心岗位工作制度做好各项相关工作。
(4)抄表人员须履行好市水务集团各项规章制度。
3、考勤制度:月度出勤率达到全勤为合格。非全勤则按照《市水务集团劳动用工及工资管理制度》中第四章“考勤管理”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4、抄表准确率:指各类抽检、投诉反映的抄表读数方面的问题,月抄表错误一只及以下的为合格。
5、水费回收率:指一个抄表周期实收水费除以应收水费,经领导同意非抄表员过错造成的水费不能及时回收的除外。
月度累计水费回收率达到95.00%(含)以上为优秀, 92.00%(含)--95.00%之间为良好,90.00%(含)--92.00%之间的为合格,低于90.00%为不合格。
年度累计水费回收率:达到99.00%(含)以上为优秀,98.40%(含)--99.00%之间为良好, 98.00%(含)--98.40%之间的为合格,低于98.00%的为不合格。
6、投诉处理:对来人来函、热线或向其他途径反映的与抄表有关的投诉,抄表员作为第一责任人应妥善处理。
四、奖惩制度
1、全勤奖。月度全勤的,得全勤奖150元/人。
2、违反劳动纪律及工作职责时,本办法有具体规定的按本办法实施,未做具体规定的按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3、月度抄表准确率考核。达到合格标准的奖励100元/月;不合格的,每抄错一只扣50元,累计扣罚。
4、月度水费回收率考核。月度水费回收率优秀的奖励250元/人,良好的奖励150元/人,合格的奖励100元/人,不合格的扣罚100元/人。年度水费回收率优秀的奖励500元/人,良好的奖励300元/人,合格的不设奖,不合格的扣罚300元/人。
5、其他奖惩考核
(1)应及时上报各类违章用水行为,挽回公司损失,每上报一次奖励10元。自主追回水费的,以追回水费的5%一次性奖励,协助追回水费的,以追回水费的2.5%一次性奖励,最高不得超过10000元。
经查实属于知情不报的,按损失水费的同等比例扣罚,并按《市水务集团员工奖惩制度》中工作失职条款进行处罚。
(2)在尚无人报告前提下,发现用户结算水表前供水管网有漏水的,按30元/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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