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镇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方案
根据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市20**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内容
(一)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和标注
标注贫困户脱贫、脱贫户返贫;录入新致贫户(见附件1);录入和标注贫困户(含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自然增加及自然减少的人口。
(二)扶贫对象信息采集、更新和录入
采集贫困户(人口)、边缘易致贫户(人口)的基础信息。主要针对发生变化的信息,如贫困人口务工情况、享受政策情况、在校生状况、健康状况、贫困户收入情况等,边缘易致贫户补充采集新增指标20**年信息,在信息系统中对变化的信息进行更新。
(三)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识别录入和标注工作
对新发生的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进行识别,采集致贫(返贫)风险以及边缘易致贫户基础信息,并在信息系统中进行录入和标注。
(四)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跟踪监测工作
采集并录入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享受帮扶的信息;评估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返贫(致贫)风险变化,标注“是否消除返贫(致贫)风险”。
(五)建档立卡问题数据整改工作
针对省非贫困县脱贫攻坚调查、建档立卡数据质量评估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数据,进村入户予以核实,并在信息系统中修改完善。
二、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9月30日前)。制订工作方案,并对各村开展实际操作培训。
(二)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10月15日前)。完成贫困户脱贫退出、新识别和返贫纳入的各项程序;组织人员进村入户开展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各类信息采集和更新工作;完成边缘易致贫户和新致贫户的信息采集工作,对有关纸质资料进行核实核准。
(三)系统操作和数据录入(10月23日前)。完成动态管理进村入户和信息采集相关工作后,书面申请开通系统相关功能,集中人员、集中时间的方式完成系统操作录入工作。
(四)数据审核(10月28日前)。确保录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特别注意扶贫项目受益对象对贫困户基础数据的影响,做到先比对,再导入,确保数据精准,经得起推敲。
(五)数据核实核准(12月15日前)。对照国、省、市反馈的疑似问题清单,组织原入户核查人员对入户核实的原始数据进行复核,逐一对照整改销号,并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修改完善。
(六)开展工作总结(12月20日前)。对20**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并上报总结报告。重点围绕工作总体进展、脱了多少贫、怎么脱的贫、这次动态管理工作的特点、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等进行总结。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今年是脱贫攻坚收官之年,扶贫对象动态管理是年度重点工作,加之增加了新的工作内容,任务更重,镇脱贫攻坚办一把手亲自抓,重要问题提请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及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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